勞動合同訂立原則
勞動合同訂立原則如下:
1、合法原則。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2、協商一致原則;
3、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
4、等價有償原則。
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的事項是什么
1、審查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2、履行告知義務;
3、簽署勞動合同時應先讓勞動者簽署,用人單位統一蓋章;
4、辦理入職手續;
5、辦理用工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勞動合同訂立的幾個基本原則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要求勞動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內容合法。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具備必備條款,且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2)公平原則:公平原則要求勞動合同內容公平合理,用人單位不得以強勢地位壓制勞動者而制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條款。
(3)平等自愿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法律地位平等,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簽訂。
(4)協商一致原則:協商一致原則是指合同條款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不得強迫訂立勞動合同。
(5)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一項社會基本道德原則,為人處世均應當遵循該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誠實,講信用,不得欺詐對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訂立勞動合應當遵循的原則( )。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原則。
(1)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上處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決定是否締約、平等地決定合同的內容這不僅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也是指導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在計劃經濟時代勞動者只能接受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因為用人單位具有行政職能;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享有同樣的權利任何一方都可以拒絕與對方簽訂合同同時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迫對方與自己簽訂合同。
(2)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從平等原則引申的。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雙方對勞動合同的訂立不享有任何特權當事人簽訂合同只能出白其內心意愿用人單位和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強迫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同理用人單位也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超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要求。
(3)協商一致原則。
協商一致原則要求雙方當事人就勞動合同的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唯有此勞動合同才能成立。如對具體條款意見不一致勞動合同不能成立。
由于實際中常見的是用人單位備有事先擬就印制的“定式合同”又不允許勞動者對內容做改變這時其中違反平等互惠原則的條款、與勞動立法宗旨相矛盾的條款以及限制勞動者主要權利或義務以致合同目的難以達成的條款應該不為法律所認定。
(4)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里的法律、法規既包括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也包括今后可能頒布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既包括勞動法律和法規也包括民事和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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