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崗位工資是指以崗位勞動責任、勞動強度、勞動條件等評價要素確定的崗位系數為支付工資報酬的根據,工資多少以崗位為轉移,崗位成為發放工資的唯一或主要標準的一種工資支付制度。
崗位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S-崗位工資-職層工資基數-所在職層的職級數-級差系數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目前廣東省的內部仲裁規定,員工不辭而別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必須承擔舉證責任)。故對不辭而別的員工,用人單位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但前提是要有員工千萬損失的證據。
第一章工資構成及計算辦法
工資總額=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加班工資+補助
=(崗位工資+技能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全勒獎+獎金)+加班
工資+(工齡津貼+交補+話補+其他補助)
二、工資計算公式
(一)、計薪天數=應出勤天數+可享受的節假日天數
=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公司福利性假期天數)
(二)、固定應發工資=固定工資/計薪天數*(計薪天數-缺勤天數)
(三)、加班工資=固定工資/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工資/21.75/8*2*周
末加班工時+固定工資/21.75/8*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時+固定工
資/21.75/8*1*福利性假期加班工時;
(四)、轉正當月工資=試用期工資+轉正工資
(五)、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應扣工資
=(固定應發工資+浮動工資+加班工資+補助)-(考勤扣款+伙食扣款
+罰款+其他扣款)
注:1、應出勤天數指周一至周五的總天數。
2、福利性假期指公司額外給予員工的帶薪假期,福利性假期加班享受1倍加班工資。
(如,2014年公司春節放假17天,除春節法定假期3天以及周末的7天外,剩余的7天為公司的
福利性假期,福利性假期加班計發1倍加班費,可以實現內部的平衡)
8、考勤扣款指遲到、早退、曠工等扣款。
4、工資計算公式的確定參照下文例1.
三、轉正工資處理辦法
員工轉正當天起享受轉正工資。例:某員工3月10日轉正,則3月10日一3月31日期間工資
按轉正工資標準計算。
四、調資處理辦法
員工工資調整(重新設計調資單):從簽字日下一個工資月執行新工資標準。
法律分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等等,都是一個崗位的固定工資,完全是根據出勤情況來計算的。肯定和在崗天數有關了。日崗位工資也不是你這個計算辦法,休息日是無薪的,所以31天不能作為計算日工資的總數,應該按照當月計薪日或者國家規定的標準月工作天數,來計算日工資。計薪日=應出勤日+法定帶薪假期標準月工作天數=21.7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目前廣東省的內部仲裁規定,員工不辭而別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必須承擔舉證責任)。故對不辭而別的員工,用人單位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但前提是要有員工千萬損失的證據(個人覺得比較難)。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