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怎么辦??
遇到被迫加班的情況,可以考慮以下幾種做法:
1. 了解公司規定:首先了解公司有關加班的規定,比如加班時長、加班費用等,如果公司規定不合理或違法,可以與領導或人力資源部門溝通。
2. 溝通協商:與領導或項目負責人進行溝通,說明自己的情況,并探討是否有其他解決辦法。如果實在無法避免加班,可以要求適當的補償或調休。
3. 提前預防:盡可能提前預知并規劃好工作進度,避免出現臨時加班的情況。保持高效率和時間管理能力,避免拖延和工作量積壓。
4. 尋求幫助:如果確實需要加班完成任務,可以尋求同事或上級的協助,分擔部分工作量,共同完成任務。
5. 考慮個人身體健康:長期加班會對身體造成影響,因此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平衡,適時休息和運動,保證身體健康
老板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怎么辦
如果老板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出申訴: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訴,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2、申請調解: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3、提起訴訟:如果申訴和調解都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在遇到老板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的情況時,您可以準備以下材料作為證據:
1、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確立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如果公司要求加班,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相關內容;
2、加班通知:如果公司要求加班,應該會向員工發送加班通知,這些通知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3、考勤記錄:考勤記錄可以證明員工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了工作。如果員工在規定時間之外工作,可以要求公司出具相應的證明;
4、加班費計算表:公司應該為員工提供加班費計算表,以證明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和金額;
5、證人證言:如果公司強制要求員工加班,其他員工可能也會受到影響,他們可以作為證人提供相關證據;
6、勞動仲裁申請書: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處理。在申請時需要提交相關證據。
綜上所述,無論采取哪種措施,都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如勞動合同、考勤記錄、證人證言等。如果您能夠證明老板強制加班,但是公司未支付相應的加班費,那么可以獲得法律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不給加班費該怎么辦
公司不給加班費的處理辦法: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5,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的定義:
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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