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工資怎么計算發放
產假工資計算發放如下:
1、職工休產假期間,職工工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簽有勞動合同的職工休婚假期間的工資是按照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若是用人單位有為女職工買生育保險的,職場女性在產假期間的工資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生育津貼若是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相差部分則由企業補上;
3、若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女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這里的工資應為月工資標準。
產假申請材料如下:
1、產假申請材料有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醫生開的懷孕周數的證明,有些單位還要求B超結果顯示胎兒周數的證明等等;
2、產假申請流程是申請安胎假,向醫院開具證明,遞交上級,等待批準。申請產前假、產假、哺乳假。就要統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準生證復印件加上自己填寫的產假申請書一并遞交上級。
產假工資包括以下費用:
1、生育津貼;
2、生育的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上述費用均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生育津貼計算方法:生育津貼等于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生育津貼高于本人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不繳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里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023產假工資怎么算?
女員工產假工資是按照本人工資的80%來計算的,女職工在懷孕七個月以上之后是可以請產假的,并且產假期間工資是照發的,在生育之后的哺乳期最長可以請六個半月,工資是不能夠低于原工資的80%的,國家規定的產假有98天。
一、產假工資怎么算? 產假的工資是按照本人的工資的80%算的,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哺乳期的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 1 產前假工資規定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于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2產假工資規定(產期) 產假,“工資”應全拿。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一)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二)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3 哺乳假工資規定(哺乳期)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這六個半月哺乳假期間的工資與產前假工資一樣,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這里所稱原工資性收入指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即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二、國家法定產假是多少天 國家法定產假是98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期間工資是需要照常發放的,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是按照本人原工資的80%發放,產假可以請98天,如果有難產的,那么可以增加15天的產假,買了生育險的,國家有生育津貼,哺乳期也可以向單位申請哺乳期假,經過單位批準可以修哺乳假。
產假工資怎么算
一、產假時間女職工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按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延長產假。二、產假生育津貼工資是勞動報酬,女職工產假期間不提供勞動,不享有工資,享受勞動保險待遇。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和各地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1、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濟支付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生育期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高于本人工資的,所在單位不得截留。2、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正常出勤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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