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年假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第一、對于老員工的規定: 根據國務院帶薪年休假條例: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下稱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辦法》第四條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法、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合并為“累計工作”時間。 《辦法》此項規定明確了年休假是勞動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體勞動者的休息權,不是根據對某個企業的貢獻來確定的。
第二、對于新入職的規定: 《辦法》還規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后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劉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單位剩余的“日歷天數”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數應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2天。
第三、哪些假不影響年休假 1、產假休了照休年假 《辦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都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四種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根據國務院規定,如果當年出現四種情形,職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這四種情形分別是: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公式一、符合休假資格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余日歷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
公式二、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歷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當年度已休天數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x200%x應休天數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實施,《條例》還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等相關規定。
拓展資料:長期以來,我們黨和政府始終都將謀求和維護廣大勞動人民的合法權益作為自己踐行的目標,并為此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就發布了《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關于禁止招用童工的通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一系列法規和規章。
20世紀90年代我國又制定了新的《工會法》,出臺了《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勞動者的勞動權益作出了明確保護。
你關心的年休假問題,速來GET
人社部:不休年假的,員工可舉報
以下關于休假的問題,由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人進行解釋。
一、年假能休幾天?
二、沒有休的年假可以跨年度休嗎?
三、如果單位不允許休年假,勞動者應該怎么辦?
年假有幾天?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有5天年休假;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有10天年休假;工作滿20年的,有15天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曰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不給休年假可以舉報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依法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沒有休的年假可以跨年度休嗎?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只有當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年假工資是多少?
對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年休假的計算
年假是按照職工累計工作年限計算的。
資料擴展:
帶薪年休假(Paid Annual Leave)簡稱年休假,是勞動者連續工作滿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職務和工資的一定期限連續休息的假期。
中國勞動法對帶薪年休假作了原則性規定,但沒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時間及具體操作辦法,而是指定由國務院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
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已經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從此,職工帶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2008年9月18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對帶薪年休假更加明確的作出了規定。
休息權是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部門和網民希望將年休假天數由最多15天增加為20天或者25天。有關部門反復研究后認為,年休假天數應當與中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企業等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
因此,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