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第三方勞務派遣合同風險
1、派遣公司主體合法性風險。 在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用工單位未能深入審查勞務派遣公司主體資格,未能隨時把握公司動向以及服務水平、社會聲譽、發展狀況等息息相關的信息;對于勞務派遣人員較多或者資質欠佳的勞務派遣公司,未能提供相應擔保,簽訂擔保協議,以及勞務派遣公司主體不合法帶來的其他風險。2、派遣合同(協議)規范性風險。 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規定,及時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派遣合同應對派遣內容、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人員管理、用工關系、社保與法定福利、費用結算時間和方式、賠償或補償方式、派遣工作關系的解除和終止、保密條款等方面進行約定。3、勞務分包管理不慎帶來的風險。 勞務分包包括規范的勞務分包和不規范的勞務分包。規范的勞務分包關系是指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關資質的企業,并按照合同約定或勞務分包企業完成的工作量及時支付勞務費用。在這種關系中,勞務人員與勞務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向主承包企業提供勞務,其工傷、醫療、養老等各項保險由勞務企業依法繳納,發生相關事由在勞務企業享受相關待遇。不規范的勞務分包是指分包方因種種原因不具備相關資質,但又以分包單位的名義與承包企業結算勞務費用,其勞務人員往往并不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各項保險待遇。 針對的不同的風險,香菇單位需要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完善,以保護被派遣職員、企業、事業單位的權益。具體來說,可以從提高職員的能力、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且,雖然存在風險,但是帶來的益處也是不容忽視的。
勞務派遣需要注意的法律風險
法律分析:被派遣員工致人損害或自身遭受損害,用工單位并不是完全不用承擔責任。用工單位在簽訂派遣合同時,要注意派遣合同是否權責明晰,一份完備的派遣合同會大大降低企業在派遣過程中的法律風險,防止因約定不明導致用工單位責任承擔不明,或因勞務派遣單位無力承擔而導致用人單位承擔額外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簽三方勞動合同風險是什么?
簽三方勞動合同風險是:會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造成影響。我國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正式員工和勞務派遣的員工的區別是,用人單位與正式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而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在勞務派遣公司。 行勞務派遣可以節省用人單位勞動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單位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要求派遣機構增減派員,有利于用人單位用人的靈活性;也可使用人單位從繁雜的勞動保障事務中解脫出來,有利于用人單位集中精力抓好生產經營。 事業單位是可以委托第三方簽訂合同的,也就是勞動派遣合同。但是如果勞動者之前是和事業單位直接簽訂的話,現在事業單位要轉成派遣合同的話,職工可以不同意的,勞動者可以要求事業單位支付之前工齡的經濟補償金。需要注意:(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四)勞動報酬;(五)社會保險;(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事項問題。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與第三方簽署合約有利也有弊,但是如果有違約的情況,員工是可以起訴兩家企業的。現在有很多的企業,往往都不是通過自己的公司進行招聘的,都是將自己的人事部給相應的人力資源公司,所以在員工進入企業后,不是和公司簽約而是與人力資源公司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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