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工資 怎么算 中國《 女職工 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 工資 。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 產假 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 產假工資 規定。但是,你了解產假工資是如何支付的嗎 如果你所在單位沒有為女職工繳納 生育保險 ,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當然各單位企業給女職工發放的產假工資會依據各地區規定和本單位或企業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國家規定產假工資應不低于職工基本工資。 產假工資規定 產假,工資”應全拿。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 醫療費用 ; 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上述費用均有 社保 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于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于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于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 女職工產假 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里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 崗位工資 、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 是怎樣的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1、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 社會保險 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 養老保險 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 最低工資標準 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2006年12月4日 北京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布的《關于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第二條規定: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應當計入本人當期的工資總額收入。用人單位為職工領取生育津貼后,應當按月全額發給個人,其中生育津貼高于產假期間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 全面放開二胎: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一、產前假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產前假 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征、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產前假為期兩個半月。期間,女職工工資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調整工資時,產前假視作正常出勤。 二、產假 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女職工都能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 法規 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流產的情況: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6周的產假。 生二胎還能享受哪些福利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單位應當支付其工資。 3、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4、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二胎無法享受哪些假 1、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對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 傷殘 、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2、不能享受 晚婚晚育 假,其配偶也不能享受晚育護理假 計劃生育法草案還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進行獎勵的規定。以上就是員工休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的解答,請采納。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懷孕的女職工分娩后,身體虛弱和照看剛出生的嬰兒所需要的特殊休假待遇,也就是產假。希望對大家會有所幫助。一、產假工資怎么算1、孕期工資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于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2、保胎假期間的工資《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于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后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1982年,現在有效)中規定,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因此,保胎假期間,女職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資。根據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勞動局關于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滬勞保發(95)83號)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準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具體計算方式為:a.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b.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c.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假期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d.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e.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二、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同時發放嗎不能。職工在按規定領取生育津貼期間,企業不再發放產假工資;超過生育津貼發放時間的產假,產假工資由企業按有關規定發放。職工如果沒有達到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仍由企業發放產假工資。《廈門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生育津貼是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之一。女職工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產假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標準以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基數(即用人單位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的平均值)計算:正常分娩(含懷孕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三個月生育津貼;難產(含剖宮產)的,享受三個半月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一個半月生育津貼;懷孕不足4個月流產或患子宮外孕的,享受半個月生育津貼。女職工分娩、流產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并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用人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在按規定設置婦產科的醫療機構或計生技術服務機構生育、流產(引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0.8%的比例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通俗地說,所有涉及的單位,即使沒有女職工,均應繳納生育保險費。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間從生產或手術之日起計算,時效為6個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參保職工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進行審核,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予以一次性計發;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告知當事人。三、休產假期間社保公司交嗎休產假期間社保公司應該繳納,如果不給職工繳納,你可以去社會保險中心或勞動監察投訴。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從中,我們可以得知,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保胎假期間,女職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資。他們一天24小時在線,能隨時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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