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2022年新規定辭退補償N+1
勞動法2022年新規定辭退補償N+1計算方式:
1、n是指經濟補償金支付方法,依據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支付,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支付;員工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員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得超過十二年;
2、+1是指用人單位辭退員工沒有提前三十天書面進行通知的,應當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義務。
下列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辭退員工:
1、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同時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無法繼續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023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員工辭退補償標準是什么?
員工辭退補償標準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賠償,涉及到用人單位強行辭退的那么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待遇,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處理。
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如下:
1、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違法辭退的,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綜上所述,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勞動法2022年新規定辭退補償
單位辭退員工賠償標準包括:
1、依法辭退員工,只需要依據每工作滿一年,支付勞動者一個月月工資,工作不滿六個月的依據六個月計算,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依據一年計算的標準,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即可;
2、違法辭退員工,那么需要支付員工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一、過失性辭退包括: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合法辭退規定包括:
1、勞動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企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勞動合同制工人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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