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育津貼自生育之日起90天內由單位提交資料,審核通過社保局進行建檔,再打款給公司,需要2個月左右。生育津貼的計算: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2、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3、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如何發放?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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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貼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看完這個詞條解釋,很多人還是一頭霧水,我們就在此舉例來說明一下:
假設一家企業有100名職工,月申報工資總額為40萬元,那么社保支付給企業的生育津貼標準為:
職工月平均工資:40萬÷100人=4000元/人
順產生育津貼總額: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
難產生育津貼總額: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二、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按以下天數執行
1、女職工生育享受158天的產假,難產的(包括剖宮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放置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產假期間放置的天數順延。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
4、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休假30天,產假期間結扎的天數順延;施行輸精管結扎的休假15天;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生育津貼計發天數或產假天數。
從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生育津貼的計發基數通常是既定的,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就是用人單位當前的平均社保繳費基數。另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就是生育津貼計發天數或者說是產假天數了,生育津貼計發天數和產假天數還是有一定的差別的。
如果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間應享受的個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用人單位必須補足;如果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間應享受的個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全額發給個人。女職工生育后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可另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
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
1、符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如果是超生的話則不可以領取。
2、符合計劃生育的流產、宮外孕等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但如果是未婚先孕流產,則不可以領取。
3、生育前繳納生育保險滿一定的時間,各地對此的規定有所差異,比如長沙需要在生育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滿十個月才能享受生育險待遇,具體可以詢問當地社保局獲知。
4、生育期間必須處于在職狀態,且生育保險費用仍舊在繳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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