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二)必須有明確的被告。
(三)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必須經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
(五)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限內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于《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糾紛;(三)勞動者退休后,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法律分析:(1)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
(2)必須有明確的被告;
(3)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4)經勞動仲裁在有效時限內提出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一、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起訴是與勞動爭議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勞動爭議當事人的權利,因此,相互形成勞動法律關系的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政和勞動者,都可以作為起訴人提起勞動糾紛訴訟。勞動者在訴訟權利能力和訴訟行為能力相一致時,由勞動者個人作為當事人一方參加訴訟。當事人因故不能起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起訴。其他人員則無權起訴。
二、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明確被訴人即對方當事人。
三、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訴訟所要求解決問題。
四、必須經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就勞動爭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只有先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后,不服仲裁裁決的,才有權起訴。如果當事人就勞動爭議問題在仲裁機關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并已發生法效力,當事人也無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限內提起訴訟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超過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則應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予以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當事人提起勞動糾紛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2、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明確被訴人即對方當事人。3、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訴訟所要求解決問題。4、必須經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就勞動爭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只有先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后,不服仲裁裁決的,有
權起訴。5、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限內提起訴訟。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超過期限的,-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則應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予以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必須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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