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病假工資計算的方法如下: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2、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請病假需要的材料:
1、一般提供醫療機構的相關病歷資料給用人單位,告知需要請病假,并按公司規定的流程請假即可。
2、勞動者請病假,應當由職工本人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經執業醫師檢查后,需要停工治療休養的,由執業醫師出具病假條,職工持病假條按用人單位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請病假工資發放標準: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職工加班費計算基數:
1、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職工工資數額的,而該工資數額又與實際發放額相一致的,就應當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2、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額作為計算基數;
3、在實際中,有時職工的當月工資與當月獎金發放日期不一致,這時應該將這兩部分合計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4、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應以職工法定工作時間內的計件單價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5、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當綜合計算周期為季度或年度時,應將綜合周期內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綜上所述,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計算系數*病假天數,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2023勞動法病假工資怎么算
法律主觀: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社會上勞動者福利待遇也是越來越好。就比如生病請病假,現在也有很多公司是可以不扣工資,也就是帶薪休病假。一、2022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二、病假工資計算基數1、企業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對月工資又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或實際履行的正常出勤月工資標準約定(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2、勞動合同對月工資未約定的,但集體合同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的月工資約定。3、企業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那么這種情況就要按員工在崗時的實際工資的70%給員工發放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三、病假工資的計算公式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后,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X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除以單月計薪日X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
法律客觀: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七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第五十八條 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下崗待工人員中重新就業的,企業應停發其生活費。女職工因生育、哺乳請長假而下崗的,在其享受法定產假期間,依法領取生育津貼;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照發原工資。 第五十九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公司有病假規定嗎
新勞動法病假規定:1、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2、請長病假的職工,在病假期間與原單位保持著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3、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企業員工的身體健康是一個企業蓬勃發展的核心力,企業對于患病員工或非因公負傷的員工的病假核準制度更體現了一個企業的溫度。關于企業員工的病假,我國新勞動法也對此項內容作了新的規定,那么新勞動法關于公司員工病假規定是什么呢?小編365為您整理了如下答案:一、公司員工病假規定——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相關規定 1、公司員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請長病假的職工,在病假期間與原單位保持著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4、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6、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7、企業富余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繳納保險費期間計算為繳費年限。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公司員工病假規定——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必須確定兩個變量,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 1、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一般為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具體根據本地政策執行; 2、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按照醫療期來計算: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3)醫療期計算應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 (4)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3、病假工資計算公式: (1)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乘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 (2)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除以單月計薪日乘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 4、不同城市對于病假工資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規定不同,具體依據本地政策執行。例如深圳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標準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假期間工資。 5、對于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天和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 可以看出,不同地區的病假薪資標準不同,但都有不同程度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發現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公司員工的病假薪資,那么員工可參照新勞動法的規定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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