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者個人過失造成工傷,有重大過錯的話自己承擔一定賠償責任,但是員工還是可以依法享受以下工傷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答:因為工傷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即使員工個人過失造成的工傷,只要員工所受傷害符合工傷條件,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責任。用人單位根據員工的傷情和傷殘情況對其進行賠償,造成傷殘的,按傷殘等級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的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員工工傷,需作出如下處理:1、在事故傷害發生后,協助受傷害員工于第一時間內送往社會保險定點醫院救治,傷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醫院搶救。2、單位主管需提出報告,詳述事故發生經過。3、用人單位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1、事故傷害發生后,單位主管及同事應協助受傷害員工于第一時間內送往社會保險定點醫院救治,傷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醫院搶救;2、單位主管需提出報告,詳述事故發生經過,具體應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單位留存;3、人事單位應檢附相關數據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4、單位主管和受傷員工配合提供工傷認定申請的相關數據;5、工傷職工醫療終結后,由單位陪同受傷員工備齊資料到社保局開具《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在社保局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事故處理要注意事項:1、工傷事故處理的時間限制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工傷事故的處理不允許拖延時間,必須在一定時間(一般在3個月)內結案。如果遇到特殊情況,調查有困難的,最長也不得超過半年時間。而且對工傷事故的結案和處理,一律應予以公布。2、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原則(1)企業應嚴肅認真地調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并指定專人限期貫徹執行;(2)對一般事故或性質惡劣的小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兩天內,查明責任,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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