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簽合同的賠償:公司應對未簽勞動合同員工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1、 未簽訂勞動合同 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的補償。具體時間為:從用工一個月開始,到用工滿一年時止的十一個月雙倍工資。滿一年后,法律上視為雙方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2、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雙倍 支付經濟補償金 。即每工作一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1],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 權利和義務 的協議。訂立和 變更勞動合同 ,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 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必須 履行勞動合同 規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保證勞動者 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你在工作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時公司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具體方式如下:
1. 工資賠償:根據勞動法規定,你應該領取已經工作但未結算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等),并且公司還應該給你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2. 社保賠償:公司應該給你支付未繳納的社保的當期的員工和用人單位所應繳的部分及其滯納金,并確保將你的個人繳納部分退還給你。
3. 經濟補償:根據相關規定,公司還應該給你支付一定的補償金。補償金的標準是你在該公司在職時間的1個月的工資總額。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公司可能會被要求支付更高的賠償金,而且公司并沒有法律依據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等費用,這些費用是由公司需要承擔的。因此,你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并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己的利益,以確保你能夠按照相關規定獲得應有的賠償和補償。
如果你在工作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時公司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具體方式如下:
1. 工資賠償:根據勞動法規定,你應該領取已經工作但未結算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等),并且公司還應該給你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2. 社保賠償:公司應該給你支付未繳納的社保的當期的員工和用人單位所應繳的部分及其滯納金,并確保將你的個人繳納部分退還給你。
3. 經濟補償:根據相關規定,公司還應該給你支付一定的補償金。補償金的標準是你在該公司在職時間的1個月的工資總額。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公司可能會被要求支付更高的賠償金,而且公司并沒有法律依據要求你支付違約金等費用,這些費用是由公司需要承擔的。因此,你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并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己的利益,以確保你能夠按照相關規定獲得應有的賠償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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