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仲裁裁決的 強制執行 應當向有 管轄權 的法院提出申請。 當被執行人在國外的,由當事人直接向被執行人所在國的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裁決的承認及執行。 被執行人在中國境內的,國內仲裁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 涉外仲裁裁決,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中級法院執行。 由于我國人民法院對仲裁裁決的執行案件實行 級別管轄 ,因此,被執行人在中國境內的,其級別管轄參照人民法院受理 訴訟 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執行。 二、其次,當事人應該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申請書和有關材料。包括仲裁裁決書(正本)、仲裁裁決書送達證明、仲裁協議書或者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以及人民法院規定要提交的其它證明文件及材料。被執行人在國外的,按其所在國法院的規定提交材料。 三、最后,申請仲裁裁決強制執行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期限,自仲裁裁決書規定履行期或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仲裁裁決書規定分期履行的,依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向外國的法院申請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期限,按該國的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 證據 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 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 受賄 ,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 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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