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沒有加班費怎么辦?
如果你遇到被迫加班的情況,你有以下幾個選擇:
1. 盡量爭取權益:如果你認為公司的決定不合理,可以適當爭取自己的權益。可以與直屬領導或人力資源部門溝通,表達自己的困難和看法,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和證據,可以申請免除加班或者改變工作安排。
2. 積極配合:如果實在無法避免加班,也可以積極配合公司的要求,盡量提高自己的效率,減少工作時間和工作壓力。同時注意工作的規劃和調整,合理的安排自己的工作,處理好日常事務和私人關系。
3. 投訴申訴:如果你覺得公司的決定不道德或違反勞動法規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局進行申訴。同時,也可以向工會組織、律師、媒體等尋求幫助和支持。
在實際操作中,每個人的具體情況與感受可能會有所不同,我建議你在采取行動之前,應先了解自己的職業保護權益和相關法規,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恰當的措施。
公司不給加班費怎么解決
加班公司不給加班費可以用以下辦法:
1、協商程序。法律規定公司不能強制加班且加班必須給付相應的加班費,如若未給,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要求單位支付加班工資,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但是,協商程序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強迫;
2、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資報酬。加班不給加班費怎么辦而且還強制加班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加班費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勞動仲裁的流程包括: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加班公司不給加班費,可以按照相關流程去相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怎么辦?
被迫加班勞動者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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