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是被認定為工傷的。也就是說,社保里面的工傷保險認定的受傷,指的是受到身體傷害或者是暴力傷害。那么,工傷保險有哪些待遇?
工傷保險有哪些待遇?
如果用戶在發生事故后及時認定工傷,則是可以收到工傷保險的理賠的。工傷保險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等費用的報銷,而且停工留薪、護理費、傷殘待遇、工亡待遇都是會得到理賠的。目前,對職工最重要的是醫療費、停工留薪、傷殘待遇和工亡待遇。
其中,遭遇工傷或者職業病時治療所必須的醫療費全部報銷。遭遇工傷或者職業病時不能工作期間的工資和福利由工傷基金按照正常上班的標準給付,遭遇工傷或者職業病造成不同程度的殘疾,工傷基金按照不同傷殘等級給付傷殘待遇。如果是遭遇工傷或者職業病之后死亡了,工傷基金會賠給家人一筆錢,還有喪葬補貼等。
需要提醒一下的是,當職工不幸在工作中出現事故,導致傷殘時就成了弱勢群體,這個時候必須得保持頭腦清醒,主動維權。而且需要注意到的是,工傷認定屬于行政行為,不申請不認定。
一、工傷待遇包括哪些
1、工傷待遇包括以下:
(1)治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4)康復治療費;
(5)輔助器具付費;
(6)停工留薪期工資;
(7)生活護理費;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9)傷殘津貼;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1)喪葬補助金;
(12)喪葬補助金。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工傷申請可以延長多久
工傷延長可以延長至1年。工傷申報有時間限制,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的30日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分析:工傷待遇: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等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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