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交上多久可以做工傷鑒定
工傷鑒定需要60天內完成。工傷殘鑒完成之后,約30天內可以進行賠付。
一、工傷傷殘鑒定申請了要多久才可以做
1、工傷傷殘鑒定申請了要多久才可以做,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
2、交了申請,要等通知,勞動管理部門通知了就去。
3、做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要在六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日。
4、費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二、不服傷殘鑒定結果怎么辦
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的,對傷殘評定結論不服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申請傷殘評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認可傷殘評定結果的。首先,可以對傷殘評定自行申請重新鑒定,法律對該種情況下申請傷殘評定的次數沒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訴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經申請傷殘評定的評定內容,要求法院委托專業傷殘評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2、一方當事人自行申請傷殘評定,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證據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三、工傷鑒定的時間誰通知?
工傷鑒定的時間工傷鑒定機構工作人員通知,工傷鑒定一般來說都需要15天到60天左右的時間,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復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鑒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鑒定有時間限制嗎
問題一:請問工傷鑒定有時間限制嗎 一般工傷鑒定是一年之內進行,而傷殘等級鑒定是等病人病情穩定之后進行。
時間長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有長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從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你們。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問題二:工傷認定了,傷殘鑒定有沒有時間限制 傷殘鑒定時間社保局會統一安排的,一般是在傷情穩定后向人社局提出申請
問題三:工傷鑒定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在工傷發生后一年內工傷職工不提出工傷認定,就相當于放棄權益。。。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復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并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祝好運,望采納
問題四:出工傷、鑒定后、賠付有時間限制嗎?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傷殘鑒定之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傷殘鑒定結論拿到之后就可以獲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和醫療補助金在離職時獲得的。
問題五:工傷認定后,去報銷有時間限制嗎? 國家沒有對報銷時間限制的規定。
問題六:認定工傷以后有沒有規定多長時間沒必須處理完? 認定工傷之后必須在2年內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且停工留薪期最長兩年時間。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問題七:工傷認定結果及時間 你好。60天之內做出工傷認定都是合理的。再耐心等待一下。
問題八:工傷認定后申請傷殘鑒定的時間 不影響!
傷殘鑒定是要等病情穩定才鑒定的,這也是為你好啊!不過出院2個月就去做了,要廠里帶著去勞動局申請,由勞動局安排醫院做鑒定!
正常情況下15天就可以有結果了!再說了,如果你現在還在家里休養的話,就安心的養病,也不怕,反正廠里要給你薪水的,如果你已經上班了,只要覺得會給你以后生活帶來影響,你就一定要去評殘搐為自己的未來打算一下!
問題九:工傷鑒定需要多長時間?大概什么時間賠付? 你事哪里的?材料提交了嗎?如果鑒定材料已提交受理,兩個月之內會安排專家鑒定,偶爾還是要去個電話催問一下,口氣好一點比較排的快,鑒定結果一般是在專家鑒定后的2個禮拜左右,拿到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結果的話,帶上你的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等級鑒定書以及住院證明及其其他的一些材料就可以去賠付。
問題十:二次工傷鑒定 是否有時間限制 你這個問題問得不清不楚,不知道是問不服首次鑒定結論申請在此鑒定,還是傷情變化申請程序鑒定?或是受到兩次事故傷害? 不服首次鑒定結論,申請再次鑒定,是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工傷保險條例》沒有規定作出鑒定結論的時間,你可以查詢各省市制定的《鑒定規程》或者《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工作規程》。 傷情變化申請復查鑒定,須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上次鑒定結論一年后申請,復查程序遵循上次規程。 兩次事故傷害,影響勞動能力尚未鑒定的,需要第二次傷情穩定后申請鑒定,鑒定結論在受理申請90日內作出。
工傷認定后傷殘鑒定有時間限制嗎
工傷認定后傷殘鑒定一般沒有時間限制。職工發生工傷影響勞動能力的或停工留薪期滿的,工傷職工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法律沒有給出具體期限,但及時申請傷殘鑒定利于及時進行賠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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