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必須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具體標準可以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一、簽了競業限制補償金是多少(一)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協議中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用人單位原因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經勞動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二)競業限制協議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等未作約定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當事人由此發生爭議的,可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確認的標準及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應當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放棄對剩余期限競業限制要求的,應當按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確認的標準支付已經履行部分的經濟補償金。(三)競業限制協議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間,用人單位放棄對勞動者競業限制的要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二、競業限制協議的注意事項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必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的內容。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或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該經濟補償標準、數額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在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時應當同時約定具體的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內容,但不得在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三、競業限制協議范本通用版本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地: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鑒于: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制定的協議如下:第一條競業限制業務指乙方在甲方從事的業務和甲方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第二條競業限制的區域范圍指甲方正在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第三條乙方的義務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于)與甲方同類的營業。2、不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3、不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經營。第四條甲方的義務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年支付額由下列公式求得:C=(AI-PI),其中:C:競業限制年補償費;AI: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從甲方獲得的年平均收入;PI: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后,從事其他工作實際或能夠獲得的年收入。第五條補償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第六條違約責任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應當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如有損害甲方的名聲或者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不履行本協議,造成乙方損失的,要支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的終止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于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2、乙方在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給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義務,甲方拒絕的,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的限制。第八條違約救濟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給對方造成一定的損害,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第九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協議中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第六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分析:競業限制的具體補償可以由勞動者和工作單位進行協商,競業限制若沒有約定補償,工作單位應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的標準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競業協議違約最多賠償多少倍沒有明確的規定,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實際中,員工違反 競業限制 協議,并無明確規定 違約金 的計算。不過,雙方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根據原公司的損失、公平原則來確定違約金。也就是說,在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時應當同時約定具體的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和內容。
法律客觀:競業協議違約一般賠多少競業禁止是指負有特定義務的勞動者在任職期間或者離任后的一定期間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的企業同類性質的行業,不得泄露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來說,其應當支付競業禁止勞動者在競業禁止期間的經濟補償金,并在與勞動者約定競業禁止條款時,對競業禁止勞動者的主體范圍和保密事項范圍、競業禁止的地域范圍和競業禁止年限進行合理的限制。用人單位支付了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要支付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法釋〔2013〕4號)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它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事項,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區域、期限、經濟補償和違約金數額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但禁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用人單位支付了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后,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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