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認定工傷還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工傷一旦發生了,是需要對工傷的情況進行確認和賠償的。那么工傷不認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工傷一旦發生了,是需要對工傷的情況進行確認和賠償的。那么工傷不認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工傷不認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嗎 可以的。超過事故發生后一年內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傷者職工可以直接到法院發起民事訴訟,要求單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起一年內。根據《民法典》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二、如果工傷不認定怎么辦 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一)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三)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三、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犯罪職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傷亡,應由職工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社保專家介紹,本法的規定與《工傷保險條例》現行規定有明顯區別,本法規定只有故意犯罪造成的傷亡才不認定為工傷。何謂故意犯罪?我國《刑法》第十四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如重大責任事故罪,雖然也是造成人員傷亡的犯罪,但就不屬于故意犯罪的范疇。《刑法》規定的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該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因此,職工即使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但若自己也同時在事故中受到傷害,因其屬于過失犯罪,仍可被認定為工傷。 (二)醉酒或者吸毒因醉酒導致的傷亡,是指職工飲用含有酒精的飲料達到醉酒的狀態,在酒精作用期間從事工作受到事故傷害。酒精具有麻痹神經中樞的作用,導致行為人的判斷能力和反應能力遲鈍,難以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職工在工作時因醉酒導致行為失控而對自己造成的傷害,不認定為工傷。 吸毒在醫學上多稱為藥物依賴和藥物濫用。吸毒對吸毒者的身心危害極大:毒品進入人體后作用于人的神經系統,使吸毒者對毒品產生依賴,出現一種渴求用藥的強烈欲望,驅使吸毒者不顧一切地尋求和使用毒品。吸毒后,人的控制力降低。職工在工作時因吸毒導致行為失控而對自己造成的傷害,不認定為工傷。 (三)自殘或者自殺自殘是指行為人傷害自己的身體并造成傷害結果的行為。例如,某職工為了獲取較高的工傷保險賠付,在工作過程中,故意用利器將自己扎傷,該職工的這種行為,就屬于自殘。 自殺是指行為人通過各種方法和手段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例如,某職工因個人私事想不開,從工作場所內的塔吊上縱身跳下,當場死亡。該職工的這種行為就屬于自殺。 社保專家表示,自殘或者自殺,其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傷害自己,而非為工作,因此而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這是對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的一項兜底性規定。雖然本條已經對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作出了規范,但現實生活是復雜多樣的,隨著社會的發展,可能會出現新的不應該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對于未來要出現的情形,不可能在本法中窮盡,也為了本法頒布后出臺的法律、行政法規相銜接。特別是目前《工傷保險條例》正在研究修訂過程中,可能根據實踐發展,對工傷認定范圍和情形作出調整,因此,社會保險法給行政法規留下了調整的空間。 以上就是我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工傷不認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嗎的相關知識,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不能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認定工傷的情形: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殘或者自殺的。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不認定為工傷的六種情形
一、不認定為工傷的六種情形是什么
1、不認定為工傷的六種情形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非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非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
(3)因工外出期間從事非工作原因的活動受到傷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本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搶救無效在48小時后死亡的;
(6)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殘、自殺導致傷亡的。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傷殘鑒定的流程是什么
1、因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下列情形不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是( )。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rnB.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rnC.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rnD.因吸毒過量導致死亡的【答案】:D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殘或者自殺;(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該題針對“工傷保險,工傷保險(一)”知識點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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