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并提交復印件。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仲裁委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5.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等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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