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鑒定費用怎么報銷工傷鑒定費用是由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前的工傷待遇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認定了職工的所有費用都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四款還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二、有工傷鑒定結果后做什么1、是看鑒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鑒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鑒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結論申請。2、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4、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法律主觀: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工傷鑒定費報銷的回答是工傷傷殘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但按各地規定,不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的鑒定費,重新鑒定的結論改變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維持原結論的由申請人支付。申請工傷認定時效當職工發生事故受到傷害后,作為用人單位也好,受傷職工也好,除了積極治療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這是受傷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保障的前提。這就要求用人單λ在規定的時效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如果超過時效,就很難認定了。對于申請工傷的時效,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在實際操作中,很多用人單位由于種種原因不按規定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這種情況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也可以提請認定。上述認定主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事故想做鑒定應該走哪些程序1、首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做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索賠;2、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3、未簽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服、工作往來信息、證人證言、錄音等可以證明你存在勞動關系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4、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5、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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