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低工資標準 由每小時不低于1 1.49元、每月不低于2000元,調整到每小時不低于1 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二)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 社會保險費 和 住房公積金 ;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2元小時提高到24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5 2.6元小時提高到56元小時。以上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三、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企業,要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 保證勞動者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應得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企業,原則上應高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需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工資的,應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或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五、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 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 簽訂的勞動合同 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法律客觀:一、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從8月1日起,本市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59元/小時。以上來自《關于調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二、最低工資不包含內容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3、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綜合以上介紹,2022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確定:最低月工資標準每月不低于23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25.3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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