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險字〔1988〕2號《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二款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這里并未區分是否已經生育孩子)。附:勞動法關于產假的相關規定產假的計算一般來說,實際產假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特殊原因增加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 這90天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小貼士:產假時間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距預產期2周時休產假以避免早產;產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 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婦提前生產,才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特殊原因產假增加天數 難產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晚育增加30天 獨生子女: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 名詞解釋: 已婚婦女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 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于獨生子女,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晚婚對產假沒有影響;晚育不同地方規定又不一樣,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帶薪護理假5-15天不等 這90天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小貼士:產假時間按照自然天數計算。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距預產期2周時休產假以避免早產;產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婦提前生產,才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特殊原因產假增加天數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獨生子女: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名詞解釋:已婚婦女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于獨生子女,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晚婚對產假沒有影響;晚育不同地方規定又不一樣,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帶薪護理假5-15天不等
公司小產假指流產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部分地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會規定額外增加流產假,公司也可以在規章制度中額外增加流產假。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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