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資證明需要到所在單位的財務部門開具,收入證明上關鍵的是單位公章,當然單位出具這樣的證明,也會有一定的擔保責任,所以一般會開出和每月工資相等的收入證明。工資證明開具注意事項:年收入應為一年內的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等總和,并扣除個人所得稅、保險金等。打印出規范的表單,再用碳素筆填寫。有些需要收入證明的單位會提供該單位的規范表單,照樣子填好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
根據獲取收入的來源不同,開具的步驟如下:
一是想要求開具收入證明的銀行或者單位索要制式的收入證明模版。因為用途不同,收入證明的格式和側重點也會有所不同。這里就需要先跟要求開具收入證明的單位了解相關具體要求。
二是直接去自己就職的單位,找到財務部門開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并按照步驟一的要求,回應相關要求。
三是自主創業或者自由工作的朋,就無法去自己就職單位開具收入證明的情形。這種情況下,可以提供給銀行或者單位社會統一代碼證、完稅證明(各個地區對連續繳稅時間要求不同)或最近6個月的銀行存款流水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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