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工資是立即結算嗎
公司辭退工資可以馬上拿到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應該結清工資。法律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若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辭退員工需要符合條件:
1、協商解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過失性辭退。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辭退員工工資需要立馬結清。拖欠工資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舉報或者到法院起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勸退員工怎么賠償
勸退員工,若屬于違法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二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若是用人單位主體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結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法規定開除員工的賠償
辭退開除員工應當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進行賠償,但是前提必須是屬于非法的辭退勞動者。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根據我們國家《勞動法》第47條當中的規定,勞動者每工作滿一年的時間就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一、辭退開除員工怎么賠償?
辭退開除員工應當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進行賠償。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工作崗位或降低工資等違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工資的情況,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二、哪些情況可以合法的辭退勞動者?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現實生活當中,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是受到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以及《勞動法》當中的保護的,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應當嚴格的按照勞動合同當中的內容來履行自身的義務,千萬不能夠違法的辭退勞動者,否則勞動者是可以主張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的,而賠償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進行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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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勸退員工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法律主觀:
公司勸退員工的賠償:被公司勸退,勞動者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客觀: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
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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