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計算公式: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費金額(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天)×70%×人數×天數(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4、生活護理費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5、一至十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7(一級)/25(二級)/23(三級)/21(四級)/18(五級)/16(六級)/13(七級)/11(八級)/9(九級)/7(十級);
6、一至六級傷殘津貼
本人工資(元/月)×90%(一級)/85%(二級)/80%(三級)/75%(四級)/70%(五級)/60%(六級);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8、勞動能力鑒定費
一般是每人每次收費300元,具體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決定。
工亡賠償計算公式:
1、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2、供養親屬撫恤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配偶)/30%(其他親屬)。(但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上增加10%,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第三十條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工傷保險待遇支出、勞動能力鑒定支出、工傷預防費用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工傷保險待遇支出指經工傷認定后職工應享受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支出。具體包括工傷醫療待遇支出、傷殘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傷醫療待遇支出是指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康復費用、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傷殘待遇支出是指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四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五至十級傷殘職工按規定領取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以及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實際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補充的差額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支出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進行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再次鑒定、復查鑒定活動中及工傷職工輔助器具使用等確認工作中產生的,應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支出。工傷預防費用支出指按規定用于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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