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
法律主觀:
生活中,遇到工傷的情況是在所難免的,為此為了保護員工的人身利益,用人單位有必要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一、工傷賠償的計算方法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注:(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例:小王工資為3500元,因工造成二級傷殘,小王應得到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3500×25=87500元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例:小王工資為3500元,因工造成二級傷殘,小王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為3500××85%=2975元注:(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二、未參加工傷保險發生工傷怎么辦《工傷保險條例》頒布以前,有相當一部分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但不參加工傷保險,這部分單位的職工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以及如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沒有具體的規定。針對這個問題,《工傷保險條例》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未參加期間,其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有關費用。《職業病防治法》第53條規定: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單位承擔;最后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上述規定既是對不履行參加工傷保險法定義務的用人單位實施的一種懲罰性補償,又保證了工傷職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單位不履行參加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而受到損害。如果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時發生工傷就由我們的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的條例對我們的勞動者進行賠付,同時還要受到一種懲罰性為的補償。三、工傷待遇撥付程序1、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后,用人單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2、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并上報。3、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后,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能給大家解答心中的疑問。他們一天24小時在線,能隨時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包括下列項目: (一)治療工傷的 醫療費用 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 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
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傷殘等級不同,賠償項目也不同,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注;
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5、傷殘津貼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工傷賠償流程
1、收集相關材料
收集證明材料。這一步主要是針對收集能夠證明工傷事實的證據,需要第一時間拍照、拍視頻等,現場有目擊證人的,盡量留下相關聯系方式,如果事態比較嚴重,最好報警。對于用人單位而言,要保留就醫的票據以及證明單位已經支付了醫療費的事顫差實。收集工傷需要的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的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資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按時提出工傷申請
單位應當自工傷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禪寬定申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賀洞亮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綜上所述,工傷賠償項鄭悄目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屆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
根據 傷殘 級數來發放補助金。 根據相關規定, 工傷 經過 工傷鑒定 后可以分為一至十級,因經濟發展不同,全國各地 賠償標準 不同,大致情況如下: 一級傷殘補助金是本人的27個月 工資 ; 二級傷殘補助金是本人的25個月工資; 三級傷殘補助金是本人的23個月工資; 四級傷殘補助金是本人的21個月工資; 五級傷殘補助金是本人的18個月工資; 六級傷殘 補助金是本人的16個月工資; 七級傷殘補助金是本人的13個月工資; 八級傷殘 補助金是本人的11個月工資; 九級傷殘補助金是本人的9個月工資; 十級傷殘 補助金是本人的7個月工資。 除了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外, 工傷賠償項目 還包括工傷 醫療費 、就醫交通費、 停工留薪期 工資、 護理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 工傷保險 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 醫療費用 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 傷殘津貼 ; (七)終止或者 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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