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對公司有什么影響
一、工傷鑒定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二、工傷鑒定對公司有什么影響 對公司沒有負面影響。相反,員工出事,如果確屬工傷,公司積極對待,反而有利于公司形象。再說了,公司只要按照規定購買了工傷保險,有關費用也并不是全由公司承擔的。 認定工傷,是對員工人身權、勞動權的尊重,只有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公司有義務積極申請工傷認定。因為是否屬于工傷,很容易判定,逃避反倒影響公司聲譽和形象,得不償失。 申報工傷會影響公司的安全系數,間接影響公司的工傷繳費比例。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申報的工傷較多,安全系數較低,公司的工傷繳費比例會增加,公司的人工成本上漲。三、工傷注意事項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以上就是為您介紹的關于工傷鑒定對公司有什么影響的相關內容,工傷鑒定一般來說,對于公司是不會產生什么影響的,有也是經營者的心理作用,
下班途遇車禍是否工傷
下班途遇車禍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
2、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
3、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
4、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索要工傷賠償的注意事項:
1、要明確遭遇工傷單位的名稱和住址: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一般情況下,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
2、要尋求證據來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勞動關系證明是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3、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后一年內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會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4、與單位協商解決前,根據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明確工傷賠償數額:協商解決多發生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如果選擇協商解決問題,應多咨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有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定賠償協議。因經濟條件原因不能聘請律師的可以尋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認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工傷類型 1、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的規定,工傷主要有以下類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質是“意外的損失或災禍”,有漸進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蟲感染等)和突發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墜物傷及等)兩種,不可拘泥于突發性一種情況。 1.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2.患職業病的;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 認定為工傷 的其他情形。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突發疾病死亡 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認定為工傷 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 違反治安管理 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相關推薦:
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有多少(哺乳假影響工資嗎)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