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領取條件為:
1.符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如果是超生的話則不可以領取;
2.符合計劃生育的流產、宮外孕等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但如果是未婚先孕流產,則不可以領取;
3.生育前繳納生育保險滿一定的時間,各地對此的規定有所差異,比如長沙需要在生育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滿十個月才能享受生育險待遇,具體可以詢問當地社保局獲知;
4.生育期間必須處于在職狀態,且生育保險費用仍舊在繳納中。
生育津貼怎么算?各地區生育津貼的算法是什么。
一、生育津貼怎么算。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乘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二、生育津貼的概念。
什么是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
生育津貼申領的條件如下: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賬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生育險怎么報銷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5、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
生育津貼如何申請
1、產后3個月內把材料1-5交女方單位人力資源部;
2、填寫《xx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并由單位蓋章;
3、個人執此表到愛人單位蓋章并雙方本人簽字,返還女方單位;
4、女方單位每月5日-25日報社保申報,資金到公司帳后發給本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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