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簽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大學生簽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大學畢業生需要慎重對待勞動合同,在簽合同前應認真研究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以便對勞動合同內容有充分了解,對于雙方協商約定的條款,尤其要引起高度重視。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讓企業負責人同自己一起當面簽字蓋章,并仔細鑒定單位所蓋公章,看其是否與自己即將進入的單位一致。
用人單位的合法性
按照勞動法律,用人單位應當是經過合法登記或備案的單位。非法用人單位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大學畢業生在求職應聘時對此應加以注意,查證招用人員的單位是合法的,以免被類似“黑磚窯”的非法單位欺騙。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查看用人單位是否經過法定部門登記、備案以及注冊登記、備案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用人單位應當與大學畢業生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首先必須是合法的,不能違法,否則是無效的。勞動部門制訂了勞動合同范本,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適當增減。
但是以下內容是勞動合同必須包括的: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大學畢業生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上述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大學畢業生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合同條款應明確細化
有些用人單位,為了在人才市場上招到自己需要的人才,在勞動合同中將工資定得似乎很高,應聘者上班后才發現,勞動合同中的工資不是標準工資,是總的收入,這樣一來,大學畢業生的加班費、獎金等都沒有了。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應該是標準工資,指正常工作時間內的正常勞動應得的報酬,而不包括加班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等內容。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大學畢業生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的勞動報酬要明確、具體。
勞動報酬問題是勞動合同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報酬,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大學畢業生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此外,工資的計算方式要明確,特別要注意按件、按時或按天、按級別等內容。大學畢業生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加點應當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大學畢業生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全國年節假日放假辦法》規定假日的,應當照常發工資,對于事假、病假或其他假期的工資,在國家頒行新的規定前,則仍然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和雙方約定處理。
扣減勞動報酬的理由也需要在合同中詳細規定,對這些條款大學畢業生需特別留意,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大學畢業生的報酬,基于正當理由扣減大學畢業生報酬的,扣減數額總計不得超過當期應付報酬的20%。此外,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大學畢業生工資,拖欠工資的后果也應該明確。
違約責任要合法公平
關于違約責任的問題,這主要是看哪些條款加大了大學畢業生的違約責任,如一般用人單位都有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只不過表現形式不同,有的是在勞動合同文本中,有的是在勞動合同附件的崗位協議中,有些違約金方面的內容是在用人單位內部指定的規章制度中。
在勞動合同中,違約金條款一般僅針對大學畢業生而適用,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定標準給付大學畢業生經濟補償金,即工作滿一年的,給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可能是遠遠低于違約金數額的。
為維護自身權益,在涉及違約責任的條款時,大學畢業生要注意自己可能承擔的違約責任是否過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對限制用人單位單方約定大學畢業生負擔過高的違約金作了規定。
該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大學畢業生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大學畢業生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大學畢業生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大學畢業生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大學畢業生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大學畢業生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但是《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大學畢業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大學畢業生,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大學畢業生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大學畢業生經濟補償。大學畢業生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這一條文對違約金的具體數額沒有作出限制性規定,大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此類違約金時應當注意不能約定負擔過高的不公平的違約金,導致將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處于不利地位。
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合法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其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前提,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職者的權益保護就會遇到困難。因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這一勞動合同主體須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并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
勞務外包合同注意事項
問題一:簽勞務承包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勞務承包合同范本勞務承包合同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 茲有乙方現承包甲方發包的 裝修工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并共同遵守執行。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3、承包內容:工作量清單。4、承包范圍:水電工、木工、漆工、瓦工。5、承包方式:包清工,電動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備。6、質量要求:GB50210-200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DB31/30-2003《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甲方工作:1、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相關事宜,全面、全權負責現場的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2、負責向乙方提供臨時水電。三、乙方工作:1、乙方 為駐工地代表,常駐現場,負責履行合同范圍內的應盡職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監督和管理。2、做好承包范圍內各相關工種間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驗收交鑰匙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四、關于質量的約定: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說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相關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GB50303-2002、GB50242-2002、GB50327-2001等)作為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2、如因乙方責任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不能通過驗收,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3、如因甲供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4、本工程質保期為壹年,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履行保修責任。五、關于工期的約定:1、如因甲方不能按約給付乙方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2、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中途無故停工、窩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3、因業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六、關于價款和結算的約定:1、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價格 元(人民幣)。2、本承包價格包含人工費、機械費、進退場、垃圾清運、材料上運費等。3、付款方式:a、開工后8日內,甲方付款30% 元作為乙方的前期進場費。b、水電工程隱蔽驗收后,甲方付款30% 元c、瓦工及木基層、木飾面驗收后、漆工進場時,甲方付款15% 元。d、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 元。e 、余款5% 元待壹年保修期滿后結清。七、關于材料的約定:1、甲方負責同業主聯系及時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時到場。經乙方驗收入庫后,由乙方負責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2、乙方須在預算定額范圍內使用材料(包括臨時電),材料損耗按定額計,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在承包價格中相應扣減。3、所有進場的業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八、關于安全生產的約定:1、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門的規章制度,以及對文明現場和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協議中的條款,嚴禁在施工現場發生違法亂紀等行為。九、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1、乙方須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務,嚴禁乙方將本項目再次進行分包或轉包。2、因乙方責任原因而延誤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賠付違約金元。3、乙方必須給進場施工的工作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在施工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問題二:和外包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以及與上崗單位注意事項,三者之間的注意事項。 20分 勞務派遣合同注意事項:
一、派遣內容
勞務派遣合同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二、合同期限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費用問題
1、勞動派遣單位應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2、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 *** 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4、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四、社會保險問題
勞務派遣單位應按照法律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問題三:和外包公司簽合同與正式員工有啥不同? 外包員工相對工資要高一些,但是福利待遇很差,幾乎沒有年終獎,因為你工作的公司按每月你的薪資+外包公司的管理費打錢給你的外包公司,可想你的福利待遇都要從外包公司的管理費里出,不會多。在外包公司一般不穩定,在這個公司不需要后,隨時可以離職,但是被派遣到下一家公司,也要看有沒有合適的崗位,還要經過面試。在外包公司,五險一金都是按最低的工資標準給上的。在公司上班,和正式員工的各方面都不同,可能在公司用的臨時門禁卡,各種福利都沒有,你只是來這里工作。所以在外包公司上班要考慮清楚,希望幫到你。
問題四:企業和個人可以簽定勞務外包合同嗎 你好,你們簽訂的勞務外包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工人會被認定為你公司的員工。發生糾紛后,你方可先與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問題五: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別? 簡單的說
主要的區別在于 員工是跟誰簽的勞動合同
如果公司的員工勞動合同是跟勞務公司簽的 就可認為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一般包含勞務外包的基礎工作。
如果公司的員工勞動合同是跟自己公司簽的 只是將人力資源部的基礎操作性工作外包給勞務公司,那就可認為是勞務外包
問題六:勞務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長,與勞務外包有什么區別 江華律師解答: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關于勞務派遣合同的問題。勞務派遣,是指由派遣單位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派遣到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在勞務派遣中,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被派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務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離。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或人才派遣、勞動力租賃、或人才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分離。勞動派遣機構已經不同于職業介紹機構,它成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簡單地講,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再由該從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勞務派遣亦稱員工租賃,即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勞務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員的標準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等,公司通過查詢勞務庫資料及各招聘儲備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員,經嚴格篩選,把人員名單送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選擇并確定。然后用人單位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租賃(派遣)協議,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如果您對上述解答不滿意的話,歡迎隨時來電咨詢。
問題七:勞務公司跟廠里簽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呢? 戶確定采用方式進行人力資源管理的整體外包后,在選擇派遣機構進行合作前,一般重點考察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勞務派遣單位的資質情況及注冊資本金 用工單位在選擇勞務派遣單位時,首先要審核派遣單位的資質,確認確屬依法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同時,按照《法》規定,勞務派遣企業的注冊資金不得低于50萬元; 2、勞務派遣單位的管理服務理念 企業理念集中體現一個企業的價值觀與行為準則。選擇具有與用工單位自身文化理念相通的勞務派遣單位進行合作,對于實現采用勞務派遣的目的和目標,在勞務派遣實施過程中相互間良好的溝通與合作,是十分重要的。 3、勞務派遣單位的行業背景 用工單位要注重考察勞務派遣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在該行業的品牌和在行業中所處的地位、專業知識深度以及對主要客戶的服務和被派遣勞動者的管理情況; 4、勞務派遣單位從業人員素質 勞務派遣單位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對國家勞動政策把握的準確程度,直接關系到勞務派遣管理實施的規范與否,同時也是在勞務派遣實施過程中根據用工單位實際情況及時提供人力資源解決方案、化解勞資矛盾,杜絕的關鍵。 5、勞務派遣單位的規范化管理程度和手段 勞務派遣是一項綜合性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具備規范的管理制度、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完善的服務體系和管理服務質量控制標準,是能否保證勞務派遣全過程規范基礎。 6、勞務派遣單位的資源儲備情況 高質量、高效率的人才招聘、甄選能力和靈活的用工機制,以實現人力資源的迅速組織與優化配置,是用工單位選擇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的重要目的。因此,勞務派遣單位的人才儲備與人才招聘渠道是否能夠滿足用工單位的人才招聘需求十分重要。
問題八:勞務分包協議有哪些重點注意事項 商周詳誠回復您:
根據工作時的實際情況整理,可能并不全面,希望對你有幫助!
1.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施工企業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和《合同法》等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依據《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請求勞務費的應當得到法律支持。如果僅僅因勞務分包企業提供的勞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勞務分包企業請求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勞務價款的,將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還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2.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與勞務分包企業以勞務分包合同的名義簽訂的實質上的工程分包合同。這種合同將依據合同的實際內容及建設施工中的客觀事實,及雙方結算的具體情況,來認定雙方合同關系的本質。其中有的可能會被認定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來重新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
3.工程分包企業以勞務分包合同的名義與勞務分包企業簽訂的實質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這種合同將被認定為無效。
工程分包企業因此種行為取得的利潤將被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收繳,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機關作出同樣的收繳處罰。
問題九:關于,,外包單位安全責任協議書 甲方有告知,監督,管理的職責。出了安全事故要付連帶責任的。你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問題十:簽勞務承包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我作為一項工程的乙方要簽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 簽訂勞務承包合同。1.要仔細的看清合同上的內容。有沒有霸王條款,是有要及時提出更正。2.合同的約定期限。勞動報酬的支付方法。3.勞動期間有沒有其它保障或工傷保險事項。4。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時對雙方的利弊。5。看清其它約定事項。合同的起止日期等。
簽訂勞動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簽署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
1、用人單位用工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一定要看它有沒有真實的營業執照,可以登陸工商局網站查詢該單位的相關信息。
2、自己:提交的身份材料一定要真實
借用他人身份證件,不可以;偽造學歷學位,更不可以!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千萬不能做的:上交身份證、押金等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4、“試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同一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有關聯,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若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5、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寫詳細
單位安排你在哪個市、縣工作,就應在合同中寫明哪個市、縣。不要寫成“某省”、“中國”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區域,甚至以此迫使勞動者主動辭職,逃避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
同樣,工作崗位是人事主管就寫“人事主管”,是銷售經理就寫“銷售經理”,是客服人員就寫“客服人員”,不要寫成“從事管理工作”、“從事服務崗位”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崗位。
6、工資報酬一定要談清楚
勞動報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簽訂合同時,不要不好意思“討價還價”,一旦聽信單位“按規定下發工資”就簽訂了合同,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在計算工資基數時,可能就會發生勞動爭議。
7、提供培訓才能約定服務期
服務期,是你因接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諾必須為用人單位服務的期限。只有當用人單位為你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才能與你訂立服務期協議。
勞動合同期限短于服務期約定,一般勞動合同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8、“競業限制”門道多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競業限制義務是一種約定義務,以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為要件,否則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發生法律效力。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需要按照協議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9、單位規章制度看看好
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內部的法律法規,是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與準則。很多單位會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具體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此,如果單位提供的合同中約定有“勞動者已知悉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的,一定要先了解該制度的具體內容,不可聽信單位的口頭承諾或答復。
10、萬萬不能做簽空白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或迫使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如果簽了,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糾紛發生后,很難舉證證明自己對合同內容不知或不認可。
11、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進入用人單位工作后,一定要及時要求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自己手上必需留有一份。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應簽未簽期間每月二倍的工資。
另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2、勞動關系證據主動收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法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無論勞動者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還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都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那么勞動者可以提供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自己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來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存在。
13、會辨別無效合同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比如關于勞動保護的規定,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者基本權利的規定,對婦女特殊保護的規定等,勞動合同無效。
14、兼職上崗需謹慎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可以解除你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你,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單位招用了兼職的你,被要求承擔了連帶賠償責任后,往往會依法向有過錯的你追償。所以,如果你要兼職,最好先征得雙邊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不要輕易為之,尤其是現單位發出糾正警告之后。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什么
簽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必須要有雙方當事人,有合同條款、有日期,合同為一式兩份,勞動者一份,用人單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勞動者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期間,還涉及到日后有可能發生的訴訟時效。在簽訂每一份合同時,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有些企業在條款內容上做了一些對自己有好處的修改,還有一些企業準備了幾份不同的合同,一份為了應付外部的檢查,一份是強力約束勞動者的合同并在實踐中執行。
1、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盡量清楚用工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的單位,有無用工主體資格。否則,即使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2、合同中應明確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防止約定不明,致使自己權益受到侵害;
3、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約定的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確定寫在勞動合同中,避免用工單位的口頭承諾,防止將來發生糾紛,因缺少證據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護;
4、詳盡填寫合同條款,避免簽訂條款不全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特別是對于用工單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細閱讀有關的重要條款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
5、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對職工的試用期限、工作時間、社會保險等作了詳細的規定,勞動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權利,對于侵犯合法權益的合同要堅決要求改正。
6、對于用工單位的非法要求應予拒絕。《勞動合同法》規定,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
7、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涉及到當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能夠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時,在語言表達和用詞上必須通俗易懂,盡量寫明確,以免發生爭議。
8、合同的訂立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諸多內容。采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于爭議的解決。
小編提醒:勞務合同關乎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簽之前要好好看看中間內容。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