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大約1950元、每小時大約11.2元,調整為每月大約2050元、每小時大約11.8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平時工資的三倍。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2年2月,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表示節假日加班費需依法納稅。
擴展資料:
天津加班政策
2009年3月,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公布從2009年開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也能享受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費,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各方的關注。許多從事家政服務的小時工紛紛詢問,他們在雙休日加班,是否也能享受加班費。
對此,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資處負責人表示,家政服務員、快餐店小時工等屬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這類人員只能享受法定節日一天300%的加班費,而不享受雙休日的雙倍勞動報酬。
非全日制小時工清明加班只能拿一天加班費
據介紹,除全日制用工外,最常見的用工形式有三種,分別為: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非全日制。家政服務員、快餐店的小時工、兼職人員等,大多屬于非全日制用工。
按照勞動部門規定,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工資制的勞動者,若周六、周日提供了勞動,視為正常工作,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若在法定節日提供了勞動,則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支付300%加班工資。
以清明節為例:非全日制的小時工4月4日加班可享受300%的工資,4月5日、6日加班不能享受加班工資。如果非全日制的小時工沒有拿到法定假日300%的加班費,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建筑工推銷員的哥的姐休息日加班都有加班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加班費
底薪即基本工資,過去指物價不穩定時的計算工資的基數,勞動法規定的當地最低保障工資基數。下面我就為大家解開加班費按底薪還是全部工資算啊,希望能幫到你。
加班費按底薪還是全部工資正規的都是按
(底薪÷正常上班天數)÷每天的基本工作時間(一般是八個小時)〕×1.5倍
周末加班全天都是平常的每小時的兩倍,國家法定假日全天每個小時都是平常每小時的3倍。
底薪的計算標準廣東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提高21.1%
具體調整標準為: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030元/月,增幅為19.8%,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9.9元/小時; 第二類標準為920元/月,增幅為19.5%,執行地區為珠三角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8.8元/小時;第三類標準為810元/月,增幅為20.9%,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7.9元/小時; 第四類標準為710元/月,增幅為22.4%,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6.9元/小時; 第五類標準為660元/月,增幅為24.5%,由執行四類市的部分困難縣及縣級市執行,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6.4元/小時。13.56%。
2010年3月1起 最低工資標準廈門調至900元
具體調整標準為:執行第一檔標準的為廈門市的思明等6個區,執行第二檔標準的有22個縣(市、區),執行第三檔標準的有28個縣(市、區),執行第四檔標準的有28個縣(市、區)。同時,全省各地非全日制用工(鐘點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分別為9.60元/小時、8.50元/小時、7.50元/小時、6.50元/小時。
江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各類地區漲幅均超過12% 具體調整標準為:一類地區從850元上調到960元,二類地區從700元上調到790元,三類地區從590元上調到6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7.2元調整到7.8元,二類地區從5.9元調整到6.4元,三類地區從5.0元調整到5.4元。一類、二類、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較調整前增長了12.95%、12.86%、13.56%。
南京市區最低工資標準漲到960元
2月1日起,南京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從現在的850元上調到960元,高淳、溧水兩縣從700元上調到790元。
東莞:最低工資由770元調至900元~1000
自2008年東莞市將最低工資標準從690元調至770元至今,已近2年沒有調整過最低工資標準,這也是造成近年來東莞招工難的主要原因。對此,市政協委員楊富壽建議,將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770元調至900元~1000元。
四川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或春節后上調據悉,2007年四川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為450元、550元、650元3檔。相關專家認為,按照江蘇此次調整幅度,四川省的最低工資也有望上調100元左右。吉林企業最低工資標準5月1日出臺。抓8件民生實事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駱德春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透露,今年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重點抓8件民生實事,其中一項就是提高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我省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將于5月1日出臺。
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擬上調10% 最早4月1日起執行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礎上,今年本市擬參照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比例,將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0%左右。
常州市2010年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常州市對201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常州市市區(含武進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一類標準960元/月金壇市、溧陽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定二類標準790元/月。
2010年寧夏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增幅24.9%
具體標準為:一類區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每人每月由560元提高為710元;二類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每人每月由530元提高為660元;三類區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吳忠市紅寺堡區每人每月由490元提高為605元。 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一類區由6.4元提高為7.6元;二類區由6.1元提高為7.2元;三類區由5.8元提高為6.8元。杭州最低月工資標準漲到1100元從4月1日起,將市區(不含蕭山區、余杭區)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9.0元。 而杭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從2008年9月1日開始執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9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8.0元。
四月一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1120元不含社保公積金津貼等從2010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調整為1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8元調整為9元。
山東5月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上調21.2%5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類:920元、760元、600元,比原標準平均增長21.2%。天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每月920元每小時5.3元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820元、每小時4.7元,調整為每月920元、每小時5.3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7.8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8.8元記者今天上午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今天起,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820元、每小時4.7元,調整為每月920元、每小時5.3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7.8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8.8元。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長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6.3元/小時;吉林、松原市區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資標準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6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區和琿春市月最低工資標準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5.6元/小時;長白山管 委會和其他縣 (市)月最低工資標準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5.2元/小時。
江西省人社廳表示2010年我省暫不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我省仍按此最低工資標準執行,一類區域580元/月、二類區域520元/月、三類區域480元/月、四類區域450元/月、五類區域420元/月。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8.71%。此外,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也達8.9%。由于目前的最低工資水平,與我省當前的市場供需關系相適應,因此,我省暫不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云南省擬上調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幅度還未確定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云南省計劃于今年6月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但調整幅度目前尚未確定。
加班費的依法征稅2012年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針對“節假日加班工資是否繳納個稅”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個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取得兩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資,是否屬于“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免繳個稅。
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介紹,根據我國個稅法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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