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相信大家都知道,工資對于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對于工資,工資是我們合法的一個勞動報酬,對于工資來說,工資的發放需要按照相關的勞動法規來發放,如果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很有可能涉嫌違法。一、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辦《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除此之外,《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也有相同的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資中,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最低工資不包括以下收入:一加班加點工資;二中、夜班津貼和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支付的崗位津貼,集中供熱采暖補貼;三按照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福利待遇。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最低工資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二、最低工資包括養老保險嗎1、最低工資標準指的是應發工資,其中包含了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金額,也就是說領取最低工資標準者,在被單位扣繳了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金額之后的實發工資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金額的。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的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2、從上面可以看出,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了養老保險,但是不包括加班工資,中班夜班,低溫有害等環境下的補貼,也不包括福利待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在補助標準這一塊不同的地區標準是不一樣的,以我們江西省為例,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是每人每月430元,農村低保平均保障標準是每人每月220元
現在我們來講講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戶的待遇,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凡具有本市正式農業戶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均屬保障范圍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農業戶口,其配偶及子女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區縣農業戶口,在現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人員
其他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員,如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注: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而造成生活困難的人員以及采取規避法律(法規)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不屬于農村低保范圍。
接下來我們就詳細講講低保戶的補助標準是怎么樣的:
我國低保戶分A檔、B檔以及C檔這三個檔次,其中A檔每人每月能夠領到250元,每人每年有3000元
B檔每人每月能夠領到200元,每人一年是2400元;C檔每人每月能夠領到140元,每人一年是1680元,但是由于各家的情況和各地標準的不同,所以每家拿到的補貼金也就會稍有差異
一般月低保金是按照當地低保的標準一家庭月人均的收入,然后再乘以保障的人數來進行計算的,其中家庭月人均收入要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20%
注:如果家中既有農村的居民,又有城鎮的居民,則會根據家庭常居住地習慣來確定是城市低保還是農村低保,意思就是說如果長期住在城鎮則是城鎮低保戶,如果長期住在農村,則是農村低保戶了
看完這些不知道你是否屬于需要低保的群體,如果是的話那就看看怎么申請的吧,每個地區的申請流程是差不多的,我是以我們江西省為例子,有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流程如下:
線下申請:
準備好申請書,是由民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那種,還有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以及收人證明以及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
申請人或任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攜所需提供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實際居住滿一年的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辦事窗口提出申請
申請人行動不便、讀寫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其他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
線上申請:
通過支付寶搜索“贛服通”,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進行電子授權就可以了
一般在七個工作日就有審核結果了,你可以自己看一下,線上的你打開看就行,基本上每個省份都有自己專用的辦事程序的,線下的你可以去窗口問,也可以打電話過去問,希望這些能幫助到你~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一、哪些收入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中,下列各項不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
1、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
3、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4、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二、哪些情形可不執行標準?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例外情形包括:
1、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限制。
2、用人單位按照當年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確有困難的,應當與本單位工會協商,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與半數以上職工同意推舉的代表協商,達成協議后,可向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在一定時期內暫緩執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暫緩執行本規定的申請時,應當征求同級工會的意見。
三、采取計件工資制需遵守最低工資標準嗎?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也需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當進行合理的折算,勞動者應得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資標準。
四、實習學生是否適用最低工資?依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有收入勞動的在校學生,原則上不屬于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范圍,他們的實習收入可以不適用最低工資的有關規定。”
五、包“食宿”還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嗎?最低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因此,用人單位包“食宿”,只是對職工提供的一種福利,而不能等同于工資,用人單位仍應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并按規定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六、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救濟途徑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要求用人單位明確工資標準,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同時,要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領取工資手續,妥善保存工資記錄。當用人單位侵犯自己的最低工資權益時,應及時向工會反映或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同時,在發生勞動爭議的1年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一、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為:
M=f(C、S、A、U、E、a)
M最低工資標準;
C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
S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A職工平均工資;
U失業率;
E經濟發展水平;
a調整因素。
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用方法1.比重法,即根據城鎮居民家計調查資料,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統計出貧困戶的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再加上一個調整數。
2.恩格爾系數法,即根據國家營養學會提供的年度標準食物譜及標準食物攝取量,結合標準食物的市場價格,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系數,得出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再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再加上一個調整數。
以上方法計算出月最低工資標準后,再考慮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會救濟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就業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進行必要的修正。
舉例:某地區最低收入組人均每月生活費支出為210元,每一就業者贍養系數為1.87,最低食物費用為127元,恩格爾系數為0.604,平均工資為900元。
(1)按比重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月最低工資標準=210×1.87+a=393+a(元)
(2)按恩格爾系數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月最低工資標準=127÷0.604×1.87+a=393+a(元)
公式(1)與(2)中a的調整因素主要考慮當地個人繳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另,按照國際上一般月最低工資標準相當于月平均工資的40—60%,則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范圍應在360元—540元之間。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
浮動系數的確定主要考慮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各地可參照以上測算辦法,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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