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時加班可以調休而不支付加班費嗎
延時加點工作和節假日加班都可以由單位安排等時調休補足休息,所以不必支付加班費。
法定節假日,即國家規定的“11天”勞動者加班的,必須支付三倍工資,不能以安排調休為由不支付。
對此,勞動部有明確的政策解答。企業應當依法執行。
到點不下班,還不給加班費?
如果你想要爭取點兒什么,可以到勞動 監 察部門提出申 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您的加班費。
只要你能夠提供確鑿的證據,相關部門會管的。但這些部門都遵循著一個原則:民不告官不究!其實現在的私企很多都這樣,我們公司也是這樣的,身為財務人員,每天都要到車間幫助生產發貨。如果到了發貨期,每天中午十二點下班,半點上班,晚上下班時間還要拖后。前幾年甚至通宵趕貨。至于加班費,不提也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春節大約有十天假期以外,一個月就給兩天休班的時間。看看我們,你心里是不是多少會平衡一些?
計件工人延時下班有加班費嗎
超八小時的時間就是算加班的,你老板就是不想給加班費,按計件來計算,也不簽訂勞動合同.
那樣的話他就可以不用付加班費,
社保是每家公司在員工進廠一個月之后就要購買和簽訂合同的,你先跟老板協商下看他是否愿意幫你購買社保了,如果不愿意再找當地勞動部門協商解決啦
拖延下班時間違反勞動法嗎
如果超過8小時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合法;經常下班后開會而且不支付加班費那就屬于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需承擔的責任: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系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即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
1、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3、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
第三十一條 【加班】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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