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結婚不僅能體現幸福感,還能享受國家規定的的婚假福利呢。根據我國計劃生育規定,男性二十五周歲,女性滿二十三周歲即為晚婚。由于我們中國人口較多,一直在實行這計劃生育的政策,前兩年我國的老齡化也是引起了國家的重視,同時也是開放二代政策,在這之前晚婚假期也是有的,在18年時法律修訂后也是發生了一些變動,那么大家關心的晚婚假期是多少天?2020晚婚晚育產假規定,想了解的話,就請大家跟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晚婚假期是多少天
1、2020年國家對法定婚假有了新規定,在我國符合法定年齡結婚的新人,男性滿22周歲,女性滿20周歲,可以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期
2、符合晚婚年齡的新人,指男性滿25周歲,女性滿23周歲即為晚婚年齡,同樣的法定假期也是3天,沒有額外的假期哦
3、如果男女雙方工作地點距離家很遠的情況下,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適當放寬期限,這個只針對那些國營企業,一般的我們都是按照3天的假期來計算的
4、公司在婚假期間,工資正常照發的,通常也是我們說的帶薪休假
5、婚假期間包含周末和法定假日,以上這些就是晚婚假期是多少天相關內容介紹
二、2020晚婚晚育產假規定
1、女職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的產假,距離產前15就可以休息。
2、如果生產過程出現難產現象,可以增加產假天數為15天。
3、如果生育的是多胞胎,多生1個寶寶,則增加產假天數15天。
4、懷孕期間孕期未滿4個月流產了,可享受15天假期。
5、孕期滿4個月流產了,則可以享受42天假期。
6、晚育假期是由各個省、區、和直轄市按照當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來規定的。
三、國家為什么取消晚婚假
1、國家取消晚婚,是因為如今生活壓力也是比較大,節奏也是越來越快了
2、在現代的社會中,晚婚晚育已經成為現在城市工作生活人的選擇。而且晚婚的標準也是非常低。所以,晚婚晚育不再是小眾行為,是很普遍的一種行為。特別是對于那些高學歷的青年而言,選擇晚婚晚育就是必然的,因此許多人也對晚婚晚育習以為常,晚婚假期是多少天因此國家取消了晚婚假
晚育產假多少天2023年
晚婚晚育的產假時間是98天,一般情況下每個地方的晚育假是不同的,一般是15到30天之間,具體看當地的規定,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在產假期間也是有工資的。
目前國家已經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婚假和產假按照法律規定內容執行。
產假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三十條
婦女享有國家規定的產假。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婦女,所在單位應當在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第三款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第九條
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晚育產假多少天?
晚育產假已取消。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一、晚育 晚育產假已取消。 我國《民法典》規定:女性年滿二十歲,男性年滿二十二歲,方可結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雙方都按照《民法典》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各推遲三周歲,即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即以上結婚為晚婚。 晚育是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略有不同)。晚育有利于青年婦女在德、智、體多方面得到發展,有利于控制出生人數和人口增長速度。晚育會使生育年齡推遲,拉長兩代人的間隔,使人口增長速度減慢。二、產假 1、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 60天(晚育)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2、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3、以廣東地區為例,廣東新計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即在原來98天產假的基礎上,再增加80天,合計178天。 綜上所述,產假最少有160天左右的假期,但在實行過程中存在地區或者單位差異,也就是說具體要根據當地的規定或所在單位的規定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休產假的過程中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辭退或拒發工資給該女職工,如果存有這一情況的新生媽媽們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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