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雙倍賠償就是月平均工資乘以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賠償的計算方式是:月平均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月數*2。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它能有效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不受侵害。未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賠償勞動者每月兩倍的月平均工資。
按兩倍工資計算一般是指按勞動者的月工資的兩倍來算。
資料擴展:
工資(Wages,Salary)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
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后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在政治經濟學中,資本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
工資是工錢的一種類型,工資即員工的薪資,是固定工作關系里的員工所得的具有發放上的時間規則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工人工資的多寡“取決于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敵對的斗爭”,而且在這種斗爭中,工人必然會處于下風,他們的工資水平只能是“最低的和唯一必要的工資額”,
這個額度只能讓工人維持一種“‘普通人’即牲畜般的存在狀態”,這點工資只能讓工人維持自身生活。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各種實物的發放。最低工資的標準為發放現金的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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