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工傷賠償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者自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一年內提出申請。傷情穩定后,若存在殘疾等影響勞動能力情況的,可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再根據鑒定的傷殘等級申請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1、拿到工傷保險報告;
2、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4、賠償,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拿著工傷認定結果和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向用人單位和保險單位申請賠償。 一、工傷傷殘鑒定需要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書; 2、醫療診斷證明書; 3、書面的傷殘鑒定申請表; 4、身份證明材料。 二、傷殘鑒定流程如下: 1、當事人痊愈出院,準備鑒定材料; 2、攜帶材料向鑒定機構提出傷殘鑒定申請;
3、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總之,工傷理賠需要拿到工傷保險報告,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然后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最后就可以拿著工傷認定結果和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向用人單位和保險單位申請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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