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工作中受傷該由誰賠償
我家親戚在某公司做臨時工時造成粉碎性骨折,費用都是有自己出的,是包工頭找我親戚去做的,(包工頭是個人,與公司沒有簽訂承包合同,但是這個包工頭常年在外從事這方面的工作,臨時工的工作是由包工頭分配),rn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包工頭負主要賠償責任,公司不需要賠償嗎??我親戚跟包工頭關系還可以,也不好意思讓包工頭賠,這樣是不是只能自認倒霉了。。。 1、雖然勞動者系臨時工,并與公司簽訂了《臨時工協議書》,但依據勞動法規定,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后,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實質上已消失,勞動者應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待遇,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
2、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職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發生人身傷害符合工傷的情形,應當享有要求單位給予工傷待遇的權利。
3、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勞動保險、也沒有及時為其申報工傷,故本來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者的工傷待遇就應當由用人單位自身負擔。
臨時工賠償標準:
臨時工,作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對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國務院發布《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規定》中,明確“臨時工”系指用于臨時性、季節性生產崗位,簽訂、在用人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1年的人員。臨時工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上、享有的勞動保障權益上、政府部門對其實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勞動法》開始實施后,全面建立通過訂立勞動合同來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制度,“臨時工”作為一種用工形式已經不存在。
勞動部辦公廳在《對〈關于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38號)中明確指出:“《勞動法》實施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
2001年10月,國務院在清理行政法規時,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失效,理由是“調整對象已消失”。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和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用工,都必須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各種保險。在臨時性工作崗位的用工,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訂立短期勞動合同。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相關的福利待遇,但在上可以有所區別。
用人單位的所有勞動者,不論是企業干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負傷,均應由用人單位給予,予以醫療搶救,臨時工也不例外。臨時工也屬于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范圍,在工作中受傷理應享受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內按月支付原工資外,還應該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費用。
臨時工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臨時工十級工傷的賠償標準為:1、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本人7個月的工資;2、臨時工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該補助金的具體標準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臨時工工傷如何求得賠償
我同學的母親46歲到某房地產建設方參加建設工作,不幸從四樓上摔下,右手骨頭斷裂,腦部、臀部輕微受傷,入醫院治療。rn問(1)此種工傷事故的理賠標準是怎樣的?rn(2)理賠范圍如何?(一)1、工傷醫療費:掛號費、診療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符合報銷規定范圍的,全額報銷
2、轉外地治療費用報銷:經批準轉外地治療工傷或職業病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職工所在企業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工出差標準報銷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二)治療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三)治療結束,視是否構成傷殘確定是否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案件比較復雜,建議帶材料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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