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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申請注意事項(辭職申請書的注意事項)

首頁 > 勞動人事2024-11-03 16:56:48

辭職申請書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辭職 申請書 注意事項有哪些

  聽說,很多人不會寫辭職 申請書 ,不知道辭職申請書 注意事項 是什么?下面是我給大家帶來辭職申請書注意事項 ,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辭職申請書注意事項

  辭職申請的寫作格式

  辭職申請通常有五部分構成。

  (一)標題

  在申請書第一行正中寫上申請書的名稱。一般辭職申請書 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申請書 ”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二)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申請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并在稱呼后加冒號。

  (三)正文

  正文是申請書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提出申請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申述提出申請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辭職申請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四)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等。

  (五)落款

  辭職申請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提出辭職申請的具體日期。

  辭職申請的注意事項

  首先要考慮有沒有申請的必要。辭職申請是辭掉工作的一種申請書,申請人一定要事先考慮成熟后再作 決定 ,不可倉促了事,事后后悔不已,造成不必要的煩惱和痛苦。

  辭職申請書 要將申請的事項和理由寫清楚,使對方能透徹了解你的要求和具體情況。

  辭職申請書 語言要準確,文字要樸實。

  辭職辦理流程

  1.提前至共享服務中心領取員工辭職審批表。

  2.填寫員工辭職審批表。

  3.人事專員查看員工檔案是否有培訓協議,確認員工是否在培訓服務期內, 計算服務期內員工應支付公司的賠償金額。

  4.離職人員直接上級完成離職人員離職面談、離職原因調查。

  5.離職人員直接上級負責監督離職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 物品 交接(如維修人員使用的維修用具等)。

  6.共享服務中心人員完成辭職人員工衣、工鞋、更衣柜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并形成回收記錄,定期將辭職人員工作卡進行銷毀。

  7.員工在共享中心辦理離職手續;共享中心工作人員與部門確認是否需要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如需要履行,將按照事業部要求簽訂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申請;如不需要,將正常辦理辭職手續);簽訂解除(或終止) 勞動合同 協議書 、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在報審離職材料的同時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門經理審核辭職手續。

  9.事行政經理審核辭職手續。

  10.總經理審批辭職手續文件。

  11.辭職人員領取相關辭職證明(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

  12.人事專員與薪酬專員溝通生成辭職人員當月薪資系統,辦證薪資正常發放;確認薪資系統生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人力系統維護;網絡管理員進行OA、RTX 辦公軟件 賬號刪除維護。

  13.人事專員進行辭職人員電話回訪。

  14.人事專員將辭職手續歸入人事檔案。

辦理離職手續需要注意事項

辦理離職手續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1、寫辭職信,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
2、和主管詳談,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準和支持。
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
4、人事手續,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并將檔案轉出。勞動者在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應要求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將個人檔案和社保關系轉移至新的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在辦理交接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
離職: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與離崗有共同之處:離崗是指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人員(一般是單位的領導成員或中層干部),雖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職年齡,但又有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辦理離職手續,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現象。離崗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一律不變,仍與原單位保持工作關系,但不占單位的干部職數和編制人數。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
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離職報告注意幾點

離職報告注意幾點

離職報告注意幾點,我們的離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如果原單位不同意員工離職,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并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離職報告注意幾點。

離職報告注意幾點1

離職報告的注意事項

1. 標題,可以寫成:"辭職信(書")、"辭職申請"等。

2.稱謂。

3. 辭職理由和請求。

4. 感謝的話語。

5.署名、署時。

1: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抓住重點。最好在辭職報告的開頭就直接明了的寫清楚你的辭職意圖,并且應該說明你辭職的原因是什么,是因為家里有事或者是你接受的.其他單位的聘用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但最好是據實寫,

2:說清楚你在該單位簽的合同是在那一天結束,一般要辭職都應該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星期遞交辭職報告。

3:在報告中還應該向自己的領導表示感謝,感謝他能夠給你機會,使你完善自己。

a) 填寫適當受文者名稱及需要知會的上司。

b) 清楚寫出辭職的理由。

c) 感謝公司給予你工作機會,并在工作上獲得寶貴的技能及經驗。

d) .最后,祝愿公司將來發展順利及作親筆簽署。

離職報告注意幾點2

第一,以后辭職時一定要寫的是《辭職信》,而不是《辭職申請書》,更不要寫:"請批準"字樣,因為請批準就意味著,如果老板不同意,你就不能走,如果打起官司來,你還會敗訴。

第二,我們的離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通知,只是意味著告知,這也就是說原單位不同意員工離職,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其實員工只需要把此事告知于公司,并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

第三,辭職信當中還有最重要的一條是寫出辭職的原因,以前很多人寫得都是“因個人原因離職”,當然,本人就是其中的一個。如果是因為你個人的原因不想繼續工作下去了,那還無妨。但是,如果公司存在各種違法的行為,比如公司不繳納社保、未足額支付工資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法調崗、降薪等等。

那你可要注意了,尤其這個時候,千萬不要寫“因個人原因”離職,而是應當寫具體的原因,以便于到時候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離職申請書的貓膩

受各種原因影響,如果你被單位要求離職,很多單位會打著單位規章制度的旗號,讓即將離職的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可別小看這張申請表,水很深。一般來講,離職申請表里面的內容都是格式化的東西,網上一搜也有很多版本。單位告訴你說:"辦離職手續,先簽個離職申請書。"離職申請書一般會有這么一句話"單位領導:因我本人個人原因,決定離職,請單位領導予以批準。"這句話一出現就改變了你離職的性質,你本來是被單位開除,只要一簽這張離職申請書,就變成了你主動離職。

本質區別

如果是單位不要你的話,就需要看單位的主動解除合同的行為是否符合《勞動法》規定的那幾種法定情形。如果屬于合法行為,只要是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它就可能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合法,單位則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賠償金。

但是如果是勞動者本人主動自愿離職,不管是什么原因,是一定沒有任何經濟補償金的,更不用說賠償金。

你可能發現在一點之后,會用"我的離職手續是被迫簽訂的"這樣的理由進行抗辯,從而主張自己的相關權益。但是,在法律看來,你都已經年滿1.周歲,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默認認可單位的做法,只要簽字就有法律效力。

所以,只要有這么一個離職申請書,到時候無論是你真實的離職原因是什么,一律按照申請書上的說法認定,你就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上面的情況,在現在的社會并不少見。很多人從單位要離職了,無論是什么原因,就知道按人事部門的要求一張張地填表、簽字。受情緒的影響,也不會仔細閱讀相關內容,或者認為別人都這么簽的,我也就簽了吧。其實這樣的想法是不正確的,你簽字的東西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簽字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條款,對不確定的事項,或者不符合事實的事情,一定要敢于提出疑問。

離職報告注意幾點3

最近,此前在遼寧省大連市一家軟件開發企業工作的彭晨宇感到很郁悶。

原本是主動辭職的他,卻因為圖省事套用網上有漏洞的辭職報告模板,結果無奈支付了前“東家”一筆經濟賠償金。

記者調查發現,現實中,勞動者在離職時因為離職文書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情況不在少數。看似“差不多”的文書內容,在勞動者維權時卻會帶來“差很多”的結果。

律師提醒,勞動者離職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離職文書,學會“堵漏避坑”,寫清離職原因和補償金額等內容,慎用“申請”“批示”“請求”等詞語,對于格式條款,要敢于提出疑問,謹慎簽字。

離職報告多寫3個字,賠了公司2.9萬元

2021年3月,彭晨宇因企業5年未漲工資決定離職。他提前30天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了紙質辭職報告,報告是他根據從網上下載的模板改寫的,文末有“請批示”字樣。

當年4月23日,彭晨宇打包辦公用品離開企業。讓他意想不到的是,在5月20日,他收到了法院傳票:企業狀告他曠工,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2.9萬元。

經審理,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認為,彭晨宇提交的辭職報告上有“請批示”字樣,屬于協商解除勞動關系,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是適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因此,在雙方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彭晨宇的行為屬于曠工,應賠償用人單位經濟損失。

無獨有偶,2020年7月,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還審理了一起類似案件。

一家高新企業的員工王慶珂因企業未繳納社保,且拖欠兩個月工資6400元,向企業提交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原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等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經濟補償。

然而,由于王慶珂提交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是從網上下載的模板,其中并未寫明離職具體原因。最終,在法庭調解下,王慶珂只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資6400元。

企業以“統一模板”為名,埋“坑”“套路”勞動者

“看上去‘差不多’的.模板內容,在勞動者維權時卻會帶來‘差很多’的結果。”上海段和段(沈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宇平介紹說,在她接手的勞動糾紛案件中,除了員工自己套用辭職模板“吃啞巴虧”的情況,用人單位以“統一模板”之名“忽悠”勞動者的情況也不鮮見。

沈陽一家汽車零配件企業的材料員趙曉姝就是這樣“中招”的。

離職時,企業以快速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由要求她在《離職申請書》上簽字,并表示,這是公司的統一模板,都是格式條款。勞動仲裁時,《離職申請書》中“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一句卻成為關鍵證據,導致仲裁庭沒有支持她關于補發加班費的申請。

仲裁庭表示,趙曉姝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沒證據表明她被公司脅迫,故簽字同意無其他爭議就不能再申請補償。

因為公司的“套路”,職工李麗也沒能拿到經濟補償金。

仲裁庭上,用人單位拿出她簽過字的《離職申請單》時,她才發現在離職原因選項中,自己勾選的是“個人原因”。因此,仲裁庭認定李麗是主動辭職。

“‘公司原因’選項后面的括號內寫著‘公司拖欠薪水或未繳納社保’。”李麗告訴記者,她當時覺得,辭職是因為對調崗不滿,而非欠薪或未繳社保,所以就沒有勾選“公司原因”。

在相關案件審理中,沈陽一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官鄭虹也向記者證實,出現這種公司離職文書統一使用模板,與事實不符的情況,法官只能根據證據判決,“白紙黑字的文書最有說服力,員工要對自己簽過字的文書負責。”

離職文書無統一模板,勞動者應學會“堵漏避坑”

辭職報告、辭職申請書、離職通知書、離職協議……記者檢索發現,網上關于離職文書的模板,名稱五花八門,內容要素也不盡相同。

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律師梁照強介紹說,勞動者離職一般分為3種情況:一種是主動離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另一種是協商一致離職;還有一種是被迫離職。

“不同公司對離職文書的要求不盡相同,并沒有統一模板之說,網上的離職文書模板缺乏權威性和針對性。”他解釋說,通常勞動者主動離職,應提交《辭職(離職)通知書》,原因勾選“個人原因”,企業無須支付經濟補償;協商一致離職,應提交《離職(辭職)協議書》,文中應寫明離職時間,補償形式及金額;而被迫離職應提交《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寫明被迫離職原因及索要補償金額,比如未及時繳納社保、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作為后續維權的證據。

鄭虹認為,企業應承擔起風險提示的責任,主動告知勞動者對離職文書的要求,避免事后出現糾紛。另外,勞動監察部門應加強監管,對于刻意“套路”員工的問題企業予以處罰。

孟宇平建議,勞動者辭職時認真對待離職文書,學會“堵漏避坑”,特別是要寫清離職原因和補償金額等內容,慎用“申請”“批示”“請求”等詞語,對于不確定的條款,要敢于提出疑問。如果被迫套用模板或接受格式條款,可以在備注中說明情況,并復印留下證據。無法鑒別離職文書是否有“坑”,不要立刻簽字,可向工會、人社部門的法律專家或律師求助。

孟宇平還提醒勞動者重視“離職證明”的辦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離職證明是社保轉接和勞動者入職新公司的必備證明。”孟宇平解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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