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被人毆打導致傷殘的,傷情鑒定可以在公安機關對當事人的詢問筆錄中提出,一般需要你到具有資質的醫院進行看傷,由醫生開具病例,鑒定費用需要依據傷情和檢查項目而定。然后帶著病例由公安機關內部的法醫部門進行鑒定。如果案件需要,也可以聘請其他具有專門鑒定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鑒定時間一般都會在筆錄后的第二個工作日。
如果是工傷導致傷殘的,需要看工作地的收費政策。如河南省鄭州市: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省級每人次300元,市縣級每人次200元;職工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省級每人次400元,市縣級每人次300元;工傷爭議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省級每人次500元,市級每人次400元;需對護理依賴程度進行鑒定的,省級每人次400元,市級每人次300元。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后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
第二十條 對人身傷情進行鑒定,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鑒定機構二名以上鑒定人負責實施。傷情鑒定比較疑難,對鑒定意見可能發生爭議或者鑒定委托主體有明確要求的,傷情鑒定應當由三名以上主檢法醫師或者四級以上法醫官負責實施。需要聘請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鑒定聘請書》,送達被聘請人。
第二十一條 對人身傷情鑒定意見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河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廳關于調整勞動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豫計收費》(豫計收費[2003]139號 )
一、縣及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受理并開展勞動能力鑒定的,收取勞動鑒定費的標準為: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省級每人次300元,市縣級每人次200元;2、職工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省級每人次400元,市縣級每人次300元;3、工傷爭議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省級每人次500元,市級每人次400元;4、需對護理依賴程度進行鑒定的,省級每人次400元,市級每人次300元。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