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在哪里鑒定介紹如下:
勞動能力鑒定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
勞動能力鑒定發生在工傷認定之后,可以由用人單位、勞動者本人或近親屬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否則將無法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受理。比如:工傷認定書、醫院病歷、檢查結果報告單、鑒定人員的身份證件等。
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為兩級: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是第一級的鑒定結論,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是最終的鑒定結論。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組成,由本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的代表以及用人單位的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將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和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的專家列入專家庫中,作為勞動能力鑒定專家組的備用人選。
省、地(市)二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按照評殘標準鑒定傷殘等級和護理等級。勞動鑒定委員會受當地政府委托,由勞動、衛生、工會等部門的有關主管領導組成,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可以委托有資格的醫院,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或者設立勞動鑒定中心,開展勞動鑒定工作,但應當客觀公正地作出鑒定結論。
眾所周知,在進行工傷賠償時,是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是一定的標準的。一、什么是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通過對一個人從事體力工作的能力的鑒定,確定其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勞動能力的喪失可分為:(1)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雖然因傷、病導致身體衰弱、器官功能障礙或肢體殘廢,但仍能從事一些輕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這種人因傷、病已經不能從事任何強度的工作,甚至連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顧。對勞動能力的鑒定是一項復雜而困難的工作,它涉及醫學,倫理學等有關的知識,并依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性規定,是在明確的鑒定標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被鑒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它要求鑒定人員在鑒定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客觀地做出鑒定,這關系到我國對喪失勞動能力者的優惠政策。二、勞動能力鑒定的受理范圍1、工傷傷殘等級鑒定2、因病辦理病退鑒定3、委托鑒定(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員發生工傷;(2)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委托超過工傷認定時限的;(3)因公負傷職工舊傷復發有爭議的因果關系確認;(4)因公負傷與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關系確認;(5)外省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托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6)法院、勞動仲裁、信訪等部門委托按工傷鑒定標準鑒定處理的。三、2022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目前,我國遵照執行的勞動能力鑒定標準是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的國家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勞動能力鑒定分為勞動功能障礙等級鑒定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鑒定兩部分。1、勞動功能障礙共分為十級一級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級為: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級為: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級為: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五級為: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六級為: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七級為: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八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九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十級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2、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均需要護理的情形。(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中有三項或四項不能自理的情形。(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中有一項或兩項不能自理的情形。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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