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流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流程大概需要一個月左右,通常不會超過四十五日。
此日期從仲裁申請被仲裁委員會受理之日起開始計算。仲裁請求在被受理之后,若是發現案情比較復雜,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得出仲裁結果,也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延長期限的請求。
勞動仲裁的程序如下:
1、勞動者自權益受損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提交勞動仲裁申請;
2、仲裁委五日內審理并答復申請人的仲裁申請;
3、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做出仲裁裁決。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
2、身份證復印件;
3、被訴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工商注冊登記信息資料;
4、證據材料復印件;
5、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說明;
6、集體勞動爭議還需要提供。
綜上所述,仲裁流程需要一般一個月左右。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勞動仲裁要多久?
在一小公司干了8年沒交社會保險,還能要求公司補交嗎一般情況下,勞動仲裁的處理時間取決于案件的復雜性和仲裁機構的工作效率。通常情況下,勞動仲裁案件的處理時間在1-3個月之間,但是在一些復雜的案件中,處理時間可能會更長,甚至可能需要數月或數年的時間。
仲裁多長時間出結果
勞動仲裁一般最長自勞動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60天之內就會出結果。
一般簡單的勞動爭議仲裁是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天之內出結果。碰到案情復雜的,勞動仲裁委經過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期需要書面通知當事人并且延長的期限不能超過15天。一般四十五天有結果,但也可再延長十五天。勞動仲裁結果出來后,也就是仲裁裁決書下達后,在15日內,雙方不服,可以上訴至當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內雙方未上訴,裁決書生效,申請人可以拿著裁決書去單位執行,如果單位拒絕支付裁決書上支持的請求,可以當當地的人民法院的執行庭去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時間大概6個月。
申請勞動仲裁步驟如下:
1、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2、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4、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5、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6、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7、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后,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準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綜上所訴,如果勞動糾紛不能私下解決,需要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一般45個工作日內審結,最多60日。若裁決后,雙方均在收到裁決書后15日內不向法院起訴,那么就產生法律效力。對方不給付,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至于什么時候拿到錢,則要看具體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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