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是否屬于仲裁范圍是要分情況而定的: 1、因用人單位未參加 社會保險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追索相關保險待遇,而發生的爭議,屬于勞動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 2、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要求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該類案件既不屬于勞動仲裁的受案范圍,也不屬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 3、用人單位已經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參保手續,但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足而引起爭議的,也不屬于勞動仲裁的受案范圍。 勞動者對第二、三類社保爭議有異議的,可以依法向社?;椴块T舉報,通過行政手段處理。
法律客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 勞動爭議 ,適用本法: (一)因 確認勞動關系 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 終止勞動合同 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 辭職 、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 工傷 醫療費 、經濟補償或者 賠償金 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 法規 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的范圍包括勞資雙方因勞動關系發生糾紛而產生的財產權益、非財產權益以及其他合法要求。
勞動仲裁注意事項:
1.提前準備證據。勞動仲裁中,證據是判定勞資關系是否存在的重要依據。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當勞動爭議出現時,應盡早準備好證據。
2.了解國家法律。雖然勞動仲裁有自己的仲裁規則,但仍要按照國家法律進行。因此,了解國家法律是必須的。
3.注意仲裁庭的成員構成??梢栽谥俨们安樵冎俨猛サ慕M成,對該仲裁庭的成員進行了解和熟悉,以便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4.注重證人的篩選。如果需要證人證明,應注意篩選證人,選擇可靠性高的證人進行證明。
5.對仲裁結果保持理性。在勞動爭議達成仲裁時,即便是失敗了,也不應當情緒化或執行私刑。應當理性接受仲裁結果。
6.主動協商調解。在勞動爭議出現時,仲裁并非唯一的解決辦法,當條件允許時,盡量通過協商與雇主達成和解。
總之,勞動仲裁雖然有其特點和局限性,但仍然是為維權者提供的最基本且有效的途徑之一。如果在勞動爭議出現時積極準備,了解法律,并遵守交涉規則,就能夠更加順利地完成仲裁程序,保護自己的權益。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訴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4.其他材料。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
如被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訴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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