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是可以跨市使用的。
醫保卡是具有跨地區、跨單位使用功能的醫療保障卡。也就是說,醫保卡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使用,可以跨市、跨省使用。這樣便于在異地就醫的時候更加便捷,無需重新辦理醫療保險。
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各省要按照國家統一規范,建立完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支持省內統籌地區之間就醫人員信息、醫療服務數據以及費用結算數據等信息的交換,并通過平臺開展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省、市之間的醫保政策存在差異,所以在異地購藥時或者就醫時,需要仔細了解目標省份和市的政策,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醫保卡的使用方法
1、醫保卡使用范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藥店就醫購藥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2、醫保卡余額查詢:參保職工可通過撥打電話進行余額查詢,也可在中行儲蓄所或市區定點醫院、藥店查詢。也可以上網在社保查詢系統登錄查詢。
3、醫保卡交易查詢:參保職工可以到中行的儲蓄所憑身份證和醫保證要求打印醫保卡交易記錄,包括個人帳戶金的撥付記錄和消費記錄。對交易記錄有疑問的,可以到中行零售業務部進行查詢。
社保 卡是全國通用的, 醫保卡 不是全國通用的,限于投保地。 醫保卡是 醫療保險 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 身份證 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社保卡具備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功能的同時,還可作為銀行卡使用,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方便群眾享受社保待遇和金融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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