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春節為國家法定節假日,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是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在這3天加班的工資應當按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300%計算。2、正月初三、初四、初五和初六這4天是調休假期,在這4天加班的工資則應當按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200%的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春節屬于法定休假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展資料:
北京市有關規定明確: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北京市演藝集團人事部負責人表示,今年春節,法定假日為1月31日(初一)、2月1日(初二)、2月2日(初三)。按規定,員工在這三天加班的,應支付三倍工資。
且不得以調休或者換休的名義拒付加班工資;員工在2月3日(初四)、4日(初五)、5日(初六)、6日(初七)這四天加班的,單位半年內可安排同等補休,或支付雙倍工資。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春節期間加班費怎么算
法律分析:春節七天加班工資應該按照百分之三百計算工資。
1、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資是不同的。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調休或者補休來替代。
2、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先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還是200%的加班工資,都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之后,再另外支付的。
一般節假日開會算加班。
1、單位未安排,勞動者自行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費
2、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單位安排的。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的,而是勞動者主動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節假日主動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費。
3 、但是,有一個關鍵,就是用人單位要證明是勞動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單位安排的,故用人單位需要有相應的加班審批制度予以證實。
4、休息日培訓開會是否屬于加班,可以認定為加班。根據相關規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法律分析:過年七天假期工資是屬于帶薪休假,按平時的日平均工資標準發放。如果七天假期中加班工作,其中初一、初二、初三這三天按日平均工資300%標準發放工資,初三、初四、初五和初六這4天是調休放假,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應得報酬200%的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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