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省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標準不同,賠償的數額不同的。
工傷職工鑒定為十級傷殘的,除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按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所在單位沒有參保的,均由所在單位支付。
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工傷十級,發給本人工資的7個月,住院期間的治療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治療期間的工資,等等,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承擔。
你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并不影響你按照工傷保險待遇的享受,依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進行賠償,只不過是單位承擔罷了,既然單位參加了意外保險,那么意外保險,只能作為單位賠償的一種減負,不能按照意外保險賠償給你,對于意外保險賠償不足的,依然單位給予補足,
社會統籌保險中的工傷保險傷殘等級和商業保險中的傷殘等級不同,商業保險傷殘等級高于社保,只能在扣除免賠額后報銷醫藥費,同時用藥要符合醫保用藥,自費藥也是不報的
廠里交的意外保險,能算工傷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同時滿足是該款成立的前提條件,還必須是“因工作原因”(勞動過程中)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后”指的是開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時間。如某單位規定的上班時間為9點~12點、14點到18點(中間為午休時間),但職工提前在8點半到崗,或下班后完成收尾工作延至18點半才離開等,均可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后”。
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期間工作的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后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該款成立條件與款一相同,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但這里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即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
4、患職業病的
職業病指的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間”包括因工出差、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且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的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內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這個過程中因個人原因的摔傷、扭傷都不算工傷。
在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中,還應涉及非法駕駛的問題,非法駕駛(無照駕駛)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當然,酒駕是肯定不會認定為工傷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由于工傷事故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不僅需要專門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范性強制性規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規做出相應調整,對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也應當納入本條例調整的工傷范疇中。
樓上是在逗我嗎?
還180天左右去做,傻了么?
題主,越快越好!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必須做好,不然理賠就困難了
工傷跟自己買的意外保險有牽連嗎,意外保險公司說報了工傷,意外保險就很難辦了
意外險里的意外身故、傷殘、住院津貼賠付與工傷賠付不沖突,爾醫療費用報銷只能報銷工傷保險報銷的剩余部分。
你這個可能是只發生了醫療費用、買的意外險又沒有意外住院津貼責任,而工傷保險幾乎把醫療費用報銷完了,所以,意外險沒啥能報的了。
如果買的意外險里有意外住院津貼責任,可以單獨申請住院津貼賠付
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八條 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傷的,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后,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范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你好,十級傷殘有保險,保險公司能賠償多少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具體的金額有當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5.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干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有當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
以上內容是筆者根據在 大律師網 里面看到律師的回復.
自己買的意外保險如果不是太嚴重的話,拿著醫院證明和發票,以及其他材料是可以理賠的,如果是涉及到傷殘了,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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