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工資是指以崗位權利、責任、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技能、重要性(對產品關鍵度、質、量)、安全系數等評價要素確定的崗位系數為支付工資報酬的根據,工資多少以崗位為轉移,崗位成為發放工資的唯一或主要標準的一種工資支付制度。崗位工資制是按照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不同崗位確定工資,并根據職工完成規定的崗位職責情況支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制度。崗位工資標準是根據各崗位的技術高低、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等因素確定的。它是將勞動組織和工資制度密切結合的一種分配形式。一般是一個崗位一個工資標準,有技術業務熟練程度差別的崗位,則采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工資標準。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薪級工資標準由相應的“薪級”確定,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對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而“薪級”需要由“不同級別的崗位上的具體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兩個信息確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法律客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三條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第二條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