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勞動法周六周日加班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雙休日晚上 加班 的按照平時 工資 的2倍支付 加班費 ,根據《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客觀: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雙休日加班工資怎么算?
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200%×加班天數;工作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150%×加班天數;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300%×加班天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周末節假日加班費怎么算
一、勞動法規定雙休日加班怎么計算加班費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8×加班小時數×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天 (三)加班工資該怎么給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加班加點的,事后應盡量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確實不能補休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加點)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提成工資、包干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勞動者,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均按照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辦法和標準支付。
二、過節費可以抵扣加班費嗎 過節費與加班工資完全是兩回事,不能相互抵沖,因為用人單位發放過節費無須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而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假損失的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勞動法規定雙休日加班怎么計算加班費?自己計算雙休日加班費的時候可能會出錯,要是你對計算的內容不太了解可以找律師來幫助你弄清楚。勞動法規定雙休日加班該怎么樣去計算加班費時,有疑問時可以來問問律師。 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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