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不是臨時工。
勞務派遣用工是中國的企業用工形式的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臨時工是中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區別于當時的長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包含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里的非在編人員。
勞務派遣定義用人單位將一些非核心員工(如軟件或項目工程師、市場營銷員、生產線簡單操作工、包裝工、保安、汽車駕駛員、炊事員、搬運工、清潔工、醫院護士、護工等)或用人單位的一些非專業性工作,外包給勞務公司。
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或專業勞務承包協議,由勞務公司承擔這部分派遣員工整套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工作(包括招聘錄用、勞動合同管理、績效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工資管理、保險福利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并承擔所有的人事風險責任(包括法律、經濟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工和臨時工的區別
1、勞動合同簽訂方不同
派遣工是派遣公司招錄、培訓后派遣過來的,其勞動合同與派遣公司簽訂。如果用人單位將派遣工移交派遣公司,則派遣公司可以將其派遣其他單位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臨時工是用人單位自己招錄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保障不同
臨時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雇,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派遣工在尚未派遣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工作保障不同
派遣是勞動者首先受雇于勞務派公司,有勞務派遣公司根據與用人單位協議將勞動者派遣至用人單位,勞動者和派遣公司是合同制的固定的勞動關系。臨時工是用人單位通過自己的途徑招錄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解除后即失業,工作很不穩定,沒有工作保障。
勞務派遣不一定是臨時工。
勞動派遣是只是一種用工的方式,不一定都是臨時工的,有的員工也是與派遣公司簽訂長期的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勞動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并將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指揮、監督下從事勞動的新型用工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臨時工是中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區別于當時的長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包含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里的非在編人員。
勞務派遣對于用工單位的好處
1、有利于降低用人成本。在勞務派遣關系中,雖然用工單位需要向勞務派遣單位繳納一定的費用,但與此同時,包括招聘、培訓、發放工資在內的大量工作都可以交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而且由于勞務派遣具有較強的靈活性,用工單位可以更好地按照崗位實際需求使用勞動力,避免在這方面的資源浪費,從而實際上產生降低成本的效果。
2、有利于人力資源管理。這些被勞務派遣的勞動者,其人事檔案將由勞務派遣單位集中管理,從而降低用工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在這方面投入的精力。除此之外,包括繳納社會保險在內的一系列程序工作,也將由勞務派遣單位進行操作,幫助用工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可以將精力集中在其他方面,從而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
3、有利于實行激勵機制。如果運用得好勞務派遣方式可以在用工單位內部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一方面,對于用工單位自己的員工來說,勞務派遣職工的到來將對他們形成一定的競爭壓力,從而促進他們更珍惜自己的工作崗位;另一方面,對于那些表現出色的勞務派遣職工,用工單位也可以在合乎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向他們提供勞動合同,從而建立起更為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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