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私下協議怎樣寫
勞動糾紛私下協議怎樣寫。在職場中,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會碰見勞動糾紛, 而勞動糾紛是現實中比較常見的糾紛。產生糾紛都是職場中難以避免的事情。那么勞動糾紛私下協議怎樣寫?
勞動糾紛私下協議怎樣寫1勞動爭議和解協議書怎么寫
甲方(公司):XXX
乙方(員工):XXX
茲就乙方解除與甲方勞動關系糾紛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因甲方存在未向乙方繳納相應社會保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等事宜,現乙方依法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系,經雙方一致確認:勞動合同解除時間為本協議簽訂之日。
二、考慮到乙方在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處(特指乙方在甲方廣州、上海、青島、西安等經營門店掛靠的其他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其他實際情況,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社保補償金等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六、因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甲、乙(或特別授權代理人)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備案乙方代理人處,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乙方: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相關知識:
1、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時效是多久呢
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六十天,是指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勞動合同權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后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斷的期間)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仲裁裁決的生效日為當事人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第十五日的次日,也是勞動爭議案件訴訟的勝訴權喪失之日。
2、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程序
勞動爭議仲裁仲裁也稱公斷,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
3、仲裁一般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
(1)案件受理階段。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后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階段。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3)調解階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制作仲裁調解書。
(4)裁決階段。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后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后應制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后生效。生效后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勞動糾紛私下協議怎樣寫2勞動爭議和解協議書范文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與乙方勞動人事爭議糾紛一案,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對于XX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書(XXX仲字【20XX】XX號)裁決的.事項不再履行。
二、雙方確認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合計人民幣----元,大寫----萬元整。前款約定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所規定的甲方承擔的工傷待遇、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承擔的各項社保費用,乙方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乙方承諾:本協議為甲、乙雙方解決雙方勞動人事爭議糾紛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的一次性終局處理協議。雙方之間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消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請勞動仲裁、訴訟等方式),雙方的勞動爭議糾紛一次性了結,再無任何爭議。
五、雙方在簽訂本協調協議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調解協議的內容,否則由責任方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生勞動爭議后,私下簽訂的和解協議是否有效
只要不存在合同法規定的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該和解協議便是有效的,但是該和解協議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履行和解協議,勞動者還是需要采取仲裁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和解協議可以作為確定雙方法律關系的證據予以使用。
勞動糾紛協議書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茲就甲方與乙方有關勞動合同等勞動糾紛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對于未能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宜,甲方已經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確實存在一定問題,并給乙方造成了不良影響,甲方對此向乙方表示歉意。
二、因校區搬遷,用工崗位進行調整,因此從年甲方不再繼續聘用乙方,并與乙方解除勞動關系。
三、補償辦法
考慮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實際情況,甲方經研究決定向乙方按在甲方工作的實際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最近一個月的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于年月進入甲方工作,工作年限為年月,最近一月工資額為元整。因此,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
甲方支付乙方之補償費用,已經充分考慮了乙方的實際情況,并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體現甲方對乙方的人文關懷,而做出的一次性補償。
勞動糾紛私下協議怎樣寫3勞動爭議的和解協議書范本
甲方:
乙方:
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干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乙單方本著平等、自愿的準則,通過協商分歧,單方就解除勞動關系、未簽訂勞動合同、加班、社保等所產生的勞動爭議達成如下和解協定:
一、*乙單方協商分歧,贊同自年月日起解除單方的勞動關系。
二、*方一次*向乙方領取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加班費等與勞動關系無關的一切款項共計**__元,其余款項和權利乙方自愿放棄,前述款項*方于本協定簽訂之日起__日內領取給乙方,乙方承諾不再要求*方另行領取其它任何款項。
三、乙方確認:收到本協定第二條商定的款項后,單方勞動爭議一次了結,各類款項全部結清,無其它任何未了的勞動爭議和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協定一切條款的含義,無異議和不明確之處,情愿按協定商定嚴厲執行。
五、本協定自單方簽字并加蓋方公章后生效,協定一式兩份,單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甲方(公章):乙方(簽名):
代表簽字:
年月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于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系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私下勞動關系協議書是否有效
一般勞動合同,只要由雙方簽字確認,并且具有合同必備的條款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仲裁后私了和解協議書是否有效
勞動仲裁后私了和解協議書是否有效,發生糾紛的時候一般都是虎簽訂協議書的,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以下看看勞動仲裁后私了和解協議書是否有效。
勞動仲裁后私了和解協議書是否有效1所謂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協議。仲裁協議是一種合同,一種書面協議,是當事人約定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協議。
仲裁協議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表現為:約束雙方當事人對糾紛解決方式的選擇權;仲裁協議對法院的法律效力表現為:仲裁協議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轄權;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法律效力表現為:授予仲裁機構仲裁管轄權并限定仲裁的范圍。
按照民事訴訟和仲裁法典本身的規定,不論是調解協議還是和解協議,都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不僅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也沒有合同法上的合同約束力。即使是在當事人完全自愿和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調解協議、和解協議。
當事人在沒有收到法院的調解書,或仲裁庭的裁決書、調解書之前,都可以反悔。但是,如果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調解協議、和解協議制作了調解書或裁決書。
而當事人也收到了調解書或裁決書的,當事人就不得再反悔,即調解書或裁決書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人民調解協議在當事人之間具有合同的效力。
勞動仲裁后私了和解協議書是否有效2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后私下調解 簽訂調解協議對勞動者有不良影響嗎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有規定如下: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十九條和五十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相關知識
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解讀】本條是關于勞動爭議調解方式的規定。
調解勞動爭議,就是要做勞資雙方的思想工作,以事實為依據,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陳述利害,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幫助雙方解決分歧,就爭議事項達成共識。
一、充分聽取雙方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
調解不等于無原則的“和稀泥”,調解勞動爭議也要在弄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進行。雖然調解協議是雙方自愿的,雙方也可以處分自己的權利,可以讓步,但調解工作還是要事實為依據。只有事實清楚,矛盾焦點明確。
調解工作才能作到“有的放矢”,糾紛才能順利解決。因此,調解員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也就是說調解員既要聽取勞動者一方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也要聽取用人單位一方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不能只聽一方,偏聽偏信。
由于調解是雙方自愿的,調解的成功與否,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爭議雙方解決爭議的誠意。因此,本法沒有對調解中的證據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當事人在陳述事實和理由時,也可以提供相應的證據,以幫助調解員弄清事實,但沒有證據,也不妨礙調解工作的進行,調解員也可以主動調查了解,弄清事實。
二、耐心疏導
調解工作實際上是一種說服教育工作,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擺事實,講道理,耐心疏導,做到以理服人,而不能以勢壓人。這就要求調解員有耐心、虛心和誠心,從而引導爭議雙方以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調解員也可以提出調解意見。
但不能強迫當事人接受自己的主張。調解協議的內容必須反映雙方的真實意思,是雙方自愿的結果,調解內容涉及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調解員應當尊重當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理。如果強迫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不是當事人心甘情愿,既使達成協議,也可能得不到履行。實踐中當事人不履行調解協議,多數原因是違反自愿原則,沒有做到讓當事人心服口服。
在勞動爭議調解,要堅持自愿原則。包括申請調解自愿和達成調解協議自愿。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11條的規定,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調解自愿的原則,可以從本法相關條款中得到反映。
如本法第5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仲裁后私了和解協議書是否有效3勞動仲裁私了協議書1
甲 方:(注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 方:(注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
上列雙方因××××引起爭議,乙方××于×年×月×日向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現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乙方于簽署本協議三日后(前)向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撤回仲裁請求。
三、在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核準乙方撤回仲裁請求后 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已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仲裁私了協議書2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XX省XXX縣XXX鎮XXX村XXX號,系死者XXX之子。
被申請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XXX與被申請人勞動關系一案,就相關賠償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XXX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XXX于2010年7月3日在XXX省XXX市XXX路XXX鎮XX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XXX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XXX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關于違約責任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關于違約責任,我們在職場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勞動合同的事情就有出現過問題的事情,而我們可以通過仲裁的形式進行解決,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關于違約責任。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違約責任1如果對方出具的是欠條,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如果對方出具的是和解書,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甲 方:(注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 方:(注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
上列雙方因××××引起爭議,乙方××于×年×月×日向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現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乙方于簽署本協議三日后(前)向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撤回仲裁請求。
三、在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核準乙方撤回仲裁請求后 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已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A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違約責任2勞動仲裁和解協議書范本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XX省XXX縣XXX鎮XXX村XXX號,系死者XXX之子。
被申請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XXX與被申請人勞動關系一案,就相關賠償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XXX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XXX于xxx年7月3日在XXX省XXX市XXX路XXX鎮XX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XXX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XXX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違約責任3勞動仲裁和解協議書范本
協議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訴____________百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______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達。
調解協議規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
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經甲、乙方反復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款43209. 26元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______百貨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反悔了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反悔了,我們在職場中,難免會與公司發生糾紛,就需要申請勞動仲裁,但還是有時候我們會選擇私下和解,那么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反悔了怎么辦?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反悔了1不能反悔。沒有其它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仲裁調解書。調解書的內容包括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由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并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就同一請求再次申請仲裁。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工傷勞動仲裁和解協議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除非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申請再審,否則無法反悔了。勞動仲裁調解書簽訂以后,只要送達給雙方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因此,不可以反悔。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書,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據此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庭在做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反悔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和解協議書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XX省XXX縣XXX鎮XXX村XXX號,系死者XXX之子。
被申請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XXX與被申請人勞動關系一案,就相關賠償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XXX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XXX于2010年7月3日在XXX省XXX市XXX路XXX鎮XX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XXX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XXX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反悔了2仲裁協議中當事人請求仲裁的意思表達要明確。 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確的仲裁協議無法判斷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仲裁機構也無法受理當事人的仲裁申請。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確,最主要是要求通過該意思表示,可以得出當事人排除司法管轄而選擇仲裁解決爭議的結論。對這個要求,英國早在18XX斯科特訴艾費里案中就確立了這項判例規則,也就是這個案件的判詞所說的:
仲裁協議中必須包含有當事人不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意圖。那么根據這個要求,人們平常所看得到的一些約定,比如約定“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某仲裁機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等,這樣一些約定就是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確的約定。
一、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并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
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三、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
一、仲裁調解書反悔會產生什么法律后果?
仲裁調解書未送達的可以反悔,一經送達不能反悔。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書送達前,可以反悔。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當事人不能反悔,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再審申請再審期間,不停止調解書的執行。
因此,簽收仲裁調解書后又反悔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二、仲裁調解書的法律效力
(1)使仲裁程序終結。調解書一經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結束,仲裁機構便不再對該案進行審理。這是調解書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
(2)糾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被確定。這是調解書在實體上的法律后果。
(3)當事人不得再行申請仲裁或起訴。調解書的生效表明當事人已接受仲裁機構的裁決結果,依一裁終局原則,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4)任何機關或組織都要在重新處理該案方面受調解書約束。也就是說,對于仲裁機構出具了調解書的爭議,任何機關或組織都不得再做處理。這也是一裁終局原則的要求。
(5)其是強制執行的依據。具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生效后,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對方當事人有權根據調解書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私下和解協議書,反悔了3私下和解不太好,調解就調解,在仲裁員的主持下調解。
仲裁開庭前仲裁委會征求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意見,如果雙方都同意調解,仲裁員就會組織調解,你在這個時候同意進行調解就行。
調解的時候達到了你的條件你就同意,沒有達到你的條件你就不同意,調解不成功的話仲裁員會繼續開庭的。
如果調解成功了,也就是你和公司達成了一致意見,仲裁委會出調解書,這個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公司不執行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不要搞什么庭外和解,能不能和解先不說,就算和解了,對方不執行你到時候又要申請仲裁,費時費力還沒有得到好的結果。
調解的時候一定要想好自己的底線是什么,調解的時候堅持底線,不要事先沒準備,調解的時候仲裁員和公司一施壓就手足無措什么條件都答應了。
另外提醒一下,調解的時候仲裁員是兩遍壓,不要覺得他偏袒誰,他對對方也一樣。
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無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但其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而仲裁調解書和民事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則直接發生法律效力。調解協議書法律效力的具體情況在本節后半部分加以闡述。
勞動仲裁和解協議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除非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申請再審,否則無法反悔了。
當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請嗎
根據現行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前,申訴人申請撤訴的,仲裁庭審查后決定其撤訴是否成立;仲裁決定須在七日內完成。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將以上規定調整為,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調解勞動爭議,就是要做勞資雙方的思想工作,以事實為依據,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陳述利害,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幫助雙方解決分歧,就爭議事項達成共識。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這是關于勞動爭議調解方式的規定。
具體分析勞動爭議調解,可以將其劃分為三類:
其一,由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委員會進行的調解;
其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持的調解;
其三,由人民法院主持調解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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