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去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即可。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勞動仲裁在中國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提交書面申請時需要按實際情況準備好申請材料。勞動仲裁的流程包括遞交申請、開庭審理、調解、調解不成則裁決。
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利益的,勞動者可以撥打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直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
勞動仲裁具有以下條件不予受理
1、申請人不具有主體資格。
2、申請人與申請仲裁的爭議無直接利害關系。
3、爭議內容不屬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
4、爭議不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的管轄。
5、仲裁申請已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時效。
6、申請書及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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